各位高手请教一下,现在我们夫妻名下有一套公寓,如果要把它转到父母名下是要交stamp duty的。可是应该怎么定这个交易的成交价呢?
我们当然希望能尽量压低成交价来减少stamp duty,可是银行或政府对此应该会有一些规定或惯例吧?
请问大家成交价应该定在多少才能既不影响申请贷款,又尽量少的交stamp duty?
谢谢了!
对啊,所以向大家求教,尤其是那些有过实践经验的同志,当初你们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最好去问律师。反正卖房、转化贷款都要找律师。
就是你买价的3%-5400
同问。应该很复杂吧。
如果楼主需要现金做投资,按现在的交易价过名,同时相当于refinancing, 可以套取现金做私宅投资,多付点印花税也不吃亏。如果只是要买组屋,那就按原来价,少付些税咯。
可是我原来的买价比现在市场价便宜很多,银行会同意吗?
身边有朋友直接从亲戚手中买组屋,就因为成交价太低而贷不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