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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

买房子的特殊问题

老公公民,》35岁,我是ltsvp,在中国有房产,其中一套在还贷,现在去买组屋,组屋写老公的名字,那HDB还会不会让我把中国的房子卖了吗?第二个问题是,在买房过程中,我的ltsvp要renew.如果没renew成功,会影晌买房子吗?


没有你的名字,应该ok吧


essential occupier 也不行,

However, you, your spouse and any occupiers listed in the resale application must dispose of any interest in any private residential property within 6 months from the completion of the purchase of the resale flat.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21p.nsf/w/BuyResaleFlatNonCitizenSpouseScheme?OpenDocument


这样啊,学习了


不报的话,不知道他们查的出吗?


呵呵,这个,看运气吧。。。


公民大于35岁,本身就可以买房子了。屋主是新加坡公民,长期签证的是居住者。你的签证Renew成不成功,都不会影响你老公买房子。


我觉得lz最主要的问题是, 她国内的房产是不是要出售。。


她已经说了,买组屋是写的老公的名字。就是说又不是她买组屋。


不可以,有人在1st appointment 的时候被reject。


可以讲的详细点吗?人家为什么会reject?


那就说不用报,也不用卖吗?听说买组屋时要在hdb宣誓没有私人屋子,那我现在的情况,我需要宣誓吗?不需要宣誓,我觉得没关系了。其实我们这次想买屋子也没有享受到政府福利,我们是问银行贷款,也没有拿政府的补贴。


因为他们在1st appointment 的时候问officer 如果中国有房子怎么办, officer 让他们签一份文件要在6个月里卖掉, 女方不同意,所以就reject 了。幸好卖主没有跟他们追究损失。


和拿不拿补贴没有关系。即使是pr买resale也是要申报的

现在关键讨论的是不是屋主,是occupier (打错了,谢谢提醒) 要不要申报罢了。。。


那男女双方都是屋主?


我看了hdb的内容,讲的不清不楚,大家一起帮我看一下到底是啥意思。


这种情况只能用你老公的名字买组屋,跟你国内有没有房产,或者准证有没有续都没关系。


是的,本来就打算用他的名字买屋子,那我就没关系了,不用宣誓,不用报,问了中介这个问题,中介也说不清楚,中介说按理论上讲要卖,但可以写信给hdb跟他们解释说现在我没有写名字,我得不到利益,是否可以不卖,写信归写信,如果hdb不批,我不是还要卖掉国内的,这样我肯定不行的。


我觉得lz直接打电话问一下hdb那边吧
或者问一下自己的中介,


如果不是屋主, 也不是OCCUPIER, 那是什么? 房客 ?


我老公说打电话去hdb,就暴露了,问中介,也讲的不清不楚。难呀。


啧啧,既然都有那个意思了,那还问什么。。。。


新加坡买组屋,除非是单身人士购买,一般都是讲究“核心家庭”的。

楼主的老公虽然符合单独购买的条件,但他已经不是单身人士,所以楼主即使不是owner,也必须作为occupier,在这样情况下,楼主的国内房产是必须申报的。

如果楼主不想卖掉国内房产,那只可以购买私人公寓。


如果中介的回答令您还不放心的话,就直接打电话问问HDB,不要有想要隐瞒的心态,那样反倒会害了自己。HDB 电话:18008663066,她们会很耐心回答你的问题。她们又不是做侦探的,不必顾虑。


如果在买房期间,我回国,等他手续办好,再回来,这样可以吗?那这样可以证明我不是同住者吗?还要报房子吗?


单身就是单身,结了婚就是核心家庭.
觉得条例很苛刻,但是很无奈,
会"误伤"人,可是没办法,
宁可杀错,不肯放过,
这是精英想出来的政策。
只是很好奇,他们怎么去查办?
只靠宣誓?
还认为现代人和七,八十年代一样老实?
真是。。。。无言


呵呵,俺怕怕,俺是个老实人!


我觉得实在不行,就把国内房子的名字 转给 父母吧


如果解释有用的话
这一条完全可以废除了
每个人都去解释解释就好了
你的case按照规定你必须申报
如果想隐瞒就只能自行承担后果
这跟”买房的时候你人是否在新加坡”一点关系都没有


隐满不申报,被发现后,到底具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比如有罚款的话,具体会是罚多少,房子最后会不会被没收等?


罚款不知道,但是房子要被收回吧 (不是没收,应该是一定价格收回)

不知道以后是不是不能买组屋了,之后就是和政府打交道可能诚信大受影响,不知道会不会影响签证。。。。

呵呵,不要吓着了,以上都是我瞎猜的,坐等知情人解答!


呵呵,可以肯定的是,前一段时间报道。

hdb去年查组屋违例 (mop期间 整套出租),最后最严厉的是房子被收回。。。


1  你可以打热线电话去咨询的,不要透露自己详细的资料。
2  你要做到心安理得,就回国把你的名字从房子上除掉,等你将来没有组屋了再让父母过户给你
3   本来可以的,被你上来一问,都不可以了,如果你没注册结婚,让你老公先买了房子先,呵呵
4   至于隐瞒,将来查到也是追究你欺瞒诚信方面的责任,最严厉也就是让你多久之内卖掉海外房产或者卖掉本地的组屋。
5   绝对别想到时候见officer才解释求通融,自己做好功课打定主意行动。


那你后来据实说了没?你是怎么处理的,回国改名了?


现在规定只是必须申报
至于后果还不清楚
毕竟还没听说谁没有申报又被抓到
不过这样最可怕 因为结果或许可以用钱解决 也或许要收回房子 得不偿失


你可以打电话资询:91000509。新加坡的一个中介的电话。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问他,他一定会给你满意的答案的。 上次有问题,也是找的他,很不错,你可以试一试。


好的,谢谢


不客气哈。


你真幸运呀。


你这种情况要么就准备好国内资产的相关资料向HDB提出申请通融,要求保留国内自住的房产并且能在这边买租屋–HDB好像有专门的这种申诉,但是过程很麻烦!
要么就回国把房产过户到父母名下~
这是最实际的两个办法,如果不申报到时候就提心吊胆过日子,万一哪天查出来准备罚款、坐牢或者没收租屋+你的签证不一定续,申请PR有黑点等等~你可以掂量一下划不划算~!
对政府抱有侥幸心理就是怕个“万一”,我们小老百姓赔不起这个“万一”,所以宁肯办麻烦得要死的手续或者花冤枉的要死的“过户费”,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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