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2个问题:
1. 表格上面有问拿到PR IC的时间,这个应该是IC上面得那个DATE OF ISSUE; 另外接着又要填 PR GRANTED DATE,这个时间应该refer什么呢?跟IC的时间是一样的么?在哪儿个查询?
2. 在第五页,Declaration by Applicant, 1) b), 有两个地方需要划掉,我是第一次申请,所以是不是需要划掉第一个“/”前面的“have”, 以及第二个“/” 前面的一整句“had my Singapore citizenship terminated”; 又或者是,划掉第二个“/” 前面全部内容,只保留“I have never acquired Singapore citizenship”?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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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在公民申请表格里面有一项是–在之前6年是否有出境超过一年?(Have you been absent from Singapore for a period of one year or more in aggragate during the six year preceding the date of this application?)
按我的理解应该是这6年之内的出境时间总和有没有超过1年,不过我有朋友说是单次出境有没有超过1年,不知道哪个是对的?
因为我单次没有超过一年,累积肯定有超过一年。
另外一个问题是,如果是累积超过一年,就要求填写过去6年每次出境的detail,包括前往地方和原因。我在过去六年除了几次正常回国休假以外(每次1个月左右),还有两次比较长时间离开新加坡,一次是读书(9个月);还有一次是因为国内老人病危回国(5个月,这5个月除了照顾老人,还同时在工作,累积工作经验,因为刚毕业)。 我想知道这两次回国对我的公民申请有多大的影响?
顺便问一下,在我回去5个月那次的工作经历,有必要写进工作经历里面吗?那个是在国内工作的,我觉得会给ICA不好的印象,觉得不写会比较好。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问题?
先谢谢大家了~~
for a period of one year — 我觉得是单次超过1年吧。。。
当然是指一次超过1年
应该是指总共加在一起 (in aggragate)的时间吧。
看来论坛这边大家也是看法不一啊。。。。
我们填的时候问了一下,说是单次超过一年
是直接问的ICA,发邮件?打电话?还是去交表格的时候当面可以问,问了再填?谢谢了
当然是指单次超过1年的,
累计的1年,一是没有意义,二是如果频繁出入的人,谁会记得那么清楚过去6年的情况。
什么叫A PERIOD?就是一段时期,比如1年,你都不在。
恩,这么说也有道理
再问2个问题:
1. 表格上面有问拿到PR IC的时间,这个应该是IC上面得那个DATE OF ISSUE; 另外接着又要填 PR GRANTED DATE,这个时间应该refer什么呢?跟IC的时间是一样的么?在哪儿个查询?
2. 在第五页,Declaration by Applicant, 1) b), 有两个地方需要划掉,我是第一次申请,所以是不是需要划掉第一个“/”前面的“have”, 以及第二个“/” 前面的一整句“had my Singapore citizenship terminated”; 又或者是,划掉第二个“/” 前面全部内容,只保留“I have never acquired Singapore citizenship”?
谢谢
1.GRANTED DATE: 去看你的批准信的日期
2.划掉HAVE 和 “had my singapore citizenship terminated”
PR批准信啊,这个我应该是没有了。。。。。那么不知道日期的情况下是不填?还是填跟IC DATE一样的日期?
这么重要的信就扔了?
实在不知道就写一样的日期,这个不是大问题,不必太担心了,因为你有合理的解释的。
或者空着不写,到时他们收材料的时候,如果问的话,就说不记得了。
恩,那我准备不写吧,交材料的时候再看吧。
有了IC了,没想到还要批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