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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 city西边像火炬的一群公寓中一个火苗被台湾富婆买去了

印花税交了679万,但83个单位分开算的话可以省下44万,富婆的退税要求得到了一审法官的支持

关键词:一整栋、2.2亿、第3天决定买

两亿元买83单位引发税争 富婆胜诉料追回44余万元
来源:联合早报
● 韩宝镇

富婆以两亿多元跟发展商一口气买下吉宝湾映水苑(Reflections at Keppel Bay)当中一座公寓的所有83个单位,可是却引发了关于印花税的争议。

印花税总监认为富婆签署的合约只是一份,而富婆则认为是83份合约。若当成一份合约的话,富婆缴付的印花税会比较高;若是一间公寓各算一份合约,那么每个公寓单位各可节省达5000余元的印花税。

富婆已经支付了近679万元的印花税。不过,她还是要求高庭针对合约应该被看成是一份或者83份作出裁决,结果高庭认为情况应该属于后者,富婆因此预料可以拿回44万余元的印花税退款。

审理这项申请的是朱汉德法官。他的裁决预料将对未来同一名买主购买同个发展项目下多个单位的类似情况案件,起指标性作用。

法官的判词中并没有提到富婆戴小琳(48岁,又名Lai Lily)的身份。不过,据本报了解,戴小琳原籍台湾,是房地产长期投资者,平日行事低调。她目前是本地永久居民。

戴小琳聘请资深律师阿莫勒代表她,后者则进一步指示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的律师王森豪和王肯伦承办此案。

根据判词,戴小琳大手笔购买了吉宝湾映水苑整个1A座的所有83个单位。

她是在2007年5月4日,与律师一起参观了吉宝湾映水苑的示范单位。在戴小琳表明有兴趣购买公寓后,房地产咨询公司职员先后在当天和同月7日跟她接洽。

同月7日,她也接受建议,签发了一封意向书给发展商吉宝置业国际有限公司,表明有诚意以2亿2647万余元(每平方英尺为2000元),购买整个1A座公寓。

双方洽谈中,发展商提出额外条件,要求戴小琳承诺在执行选购权的六个月内,不得售卖1A座的任何单位。戴小琳通过房地产咨询公司在同年5月10日的一封信中表明接受这项条件。双方在6月8日分别签署了83份合约和83份承诺书。

之后,在计算印花税时,印花税总监认为戴小琳签署的只是一份合约,但戴小琳认为是83份合约。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在83份合约签署之前,双方的其他来往文件并不具备合约责任的约束。而最终的这83份合约则显示发展商是个别售卖了83个单位给戴小琳,而戴小琳也个别买下了83个单位。

虽然戴小琳只申请一个房地产转让禁令(caveat)来保护83个单位的个别权益,但这并不能证明她签署的合约只有一份。

据了解,戴小琳买下的所有单位目前已由房地产服务公司Lead Way Development全权接手一切事务,当中包括行销、买卖和付款等事宜。

*[email protected]


可能是律师的疏忽造成的麻烦。为了44万打了几年的官司,花的律师费可能也不少。

如果戴lily不小心最近几年又买卖了一些房子,并且大额盈利的话,是否可能被起诉,要求交income tax? 有没有这种可能?


这个,是一个月前的旧闻了吧。。。


就是,旧闻啦。

应该她也没赚到,好像买在了山岗上 🙂


偶看上它下面的,嘿嘿


这个案子是一月前宣判的。案子很简单,判决书不长,估计在高庭庭审时间少于3天,不用堂费,律师费也不会很多


那个位置YY地好,我转了好几圈,可惜口袋里没有钱呀!


周末做taxi的时候,司机说那里风水不好,楼歪歪扭扭的,又面对着海


那里可是真正的海景呀,而且圣淘沙是它的景观哟。边上又有大型购务商场。一个新的MRT就在边上。
刀型式样就是为了避刹。


地段没得说,但价钱也炒得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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