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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填申请PR表,Country of Marriage的问题

新加坡


新加坡。我和你一样,在这的大使馆注册的。


惨我写中国


豆妈,当然是中国,这里指的是婚姻管辖权。大使馆属中国领地,婚姻也属中国管辖。


当然是写 China Embassy in Singapore阿。。都说清楚了。


不是,就是中国,不是中国大使馆


别害人啊。。。

明明是新加坡。。。


用你的 脑袋想想都知道是 新加坡。。。


这个问题我问过,应该写中国。但是写新加坡也不要紧,不影响什么的。


大使馆/领事馆,属于拥有者的领土。所以理论上说,在中国大使馆内领的证是在中国领的。但是没有计较这个的可能性。


小家伙真的不懂?  1.这里ica想知道的是,你的婚姻管辖权在何处? 其实与地点无关。
2.即使是在新加坡大使馆,也是中国的领地,还是中国。


不完全这么回事儿吧。那发出的新护照,也是写在中国颁发的?

其实,这里主要是看婚姻是按哪国规定办理的,说是中国应该是对的;写新加坡也觉得没什么问题,因为问题设计的有点不精确


我们填写的是新加坡,PR已经批准了。写新加坡应该是没问题的。


你们写错了,别人不知道。但本来这就是不是决定pr的条件,只是备档,但应该写中国。


我在所有需要这个项目的地方都写的中国驻新大使馆。。。


真拿你们没办法,连中介都来搀和。。。
1。护照上写颁发地点,只是为了防假,写出颁发地如北京,上海+护照号,很容易查证,不用脚趾头也知道这里的新加坡,是指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不会是新加坡ica发的中国护照。。。。
2。请还有异议的小家伙们告诉我:婚姻证书新加坡注册局颁发和中国婚姻注册局颁发有何区别?大使馆注册和新加坡注册局颁发的区别?中国内地婚姻注册局颁发和大使馆注册有何区别?  真的都一样? 那还要你们办中英什么公证做什么?
3。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无知,可怕的是不懂装懂的无知无畏。  在大使馆注册而写新加坡注册的,除了真不知道的,其他的多少有点炫耀或虚荣心作怪,所以让他们接受这个事实多少有点不甘不愿。。。愿。。。。。


17号刚刚给老婆申请,在移民厅得到官方答案。我们也是在大使馆申请,于是之前填写的“中国”,接受材料的工作人员当场让我们改成“新加坡”。他说,即使在大使馆也是填写“新加坡“,以注册的地点为准,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一点也不奇怪。。。
不要ica接受材料的工作人员真的明白,表格设计时的目的和用意,作为一般的新加坡人也一定不知道也不接受:大使馆原来是中国领地。   这个信息设计的原意是了解:万一婚变,婚姻的管辖权在何处,尽管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也不太那么重要了。。。


兄弟,这又成不奇怪了?你前面还不是这样讲的。问题最大的是,你还说人家不仅可能无知、更可能是无知无畏。你说的太过分了。不需要那么说别人嘛,特别是你也不一定对,这本来就是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

引用: 3。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无知,可怕的是不懂装懂的无知无畏。  在大使馆注册而写新加坡注册的,除了真不知道的,其他的多少有点炫耀或虚荣心作怪,所以让他们接受这个事实多少有点不甘不愿。。。愿。。。。。


按字面理解应该是新加坡


只是问你们在那个国家结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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