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2岁和父母一起申请入籍公民,申请批准后,大人必须放弃中国国籍,小孩暂时还不用宣誓放弃原国籍,还可保留中国护照。可是护照到期时(之前跟随父母的PR re-entry permit已过期),如何提供中国大使馆证明小孩在新加坡的居留证明?,如果拿出新加坡公民证,那么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到时还可以允许renew passport吗?有没有相关经验的人分享?不懂请不要灌水,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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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中国大使馆 – 因私护照换发 -规定
四)有效新加坡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PR, EP, SP, WP,STP,DP, SVP等,持PR者,如有效期到期,则需提供RE-ENTRY PERMIT)。
五)21周岁以下的持照人,还需提供:1)本人出生公证书或新加坡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的护照、新加坡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不持有新加坡长期居留证件的,则须提供父母清晰的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不是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持照人没有取得其他国籍的证明;父母离婚,还须提供小孩监护权归属证明和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已故的,还需提供死亡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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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孩在国内还有户口,那你可以回户口所在地申请办新的护照(以护照到期了或者遗失了做理由吧)
如果小孩在国内没户口的,那就办不了了。小孩就是纯正的新加坡公民了。
谢谢楼上,跟我想的一样, 还是得回国办理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