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律 ————————— 文章作者 blog 发布日期 2013年4月9日 —————————无评论 ———————–thx—————————-你听他瞎说,没有这回事,而且二房东本就是不合法的存在,闹到警察局他死得比你快,理他干嘛,就告诉他你会住到回国那天就行了 ← 新加坡财务前辈请看过来 → 不管能不能来新加坡,先做个记号——投了简历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评论 显示名称 * 电子邮箱地址 * 网站地址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 Current ye@r * Leave this field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