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收到MOM邮寄来的EPEC信,后因有事情回国,并且在国内申请了LTVP。大约四周后收到ICA的邮件:“we regret to inform you that your application is not successful”,这就表示被拒了么?听说如果上诉的话也是一样的结果。若是我现在想再次申请LTVP可以么?需要相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
大家帮帮忙,本以为不会被拒,所以回新加坡的机票都订好了。
在线等···
申请visa入境就是了,到了在申请长期啊,要不机票不是浪费了
同意樓上 先入境了 然後再換p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