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9月16号拿一个月的旅游签证进来新加坡,9月23号网上申请89天,几天后收到邮件要求提交材料(护照,身份证,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都要)。在提交了2个小时候后,网上查到批准延期89天到12月14号。10月12号晚上给妈妈申请LTSVP,在等了漫长的两个礼拜后,在昨天10月24号晚上终于受到批准邮件。开心~~~本人PR,本地理工学院毕业,有工作,今年刚结婚,老公在几年前已帮婆婆申请了长期准证(前几年政策比较松,申请时老公还是学生,没工作)。在论坛上看到有人顾虑结婚后如果一方已经给父母申请了长期准证,另一方的父母就不好批,我想说这个不是绝对的。我也是在论坛上学到了很多知识,所以特别发帖来分享经验,希望大家都好运~~~
有个问题请问:邮件说要提交Sponsor’s profit and loss statement for the last 3years.是不是就是担保人的银行户头过去3年的记录?我没有存折,是不是要去银行打出来?谢谢~
恭喜~~~你是自雇人士么? 只有自雇人士才需要提供
谢谢豆包妈妈,我不是呀,我只是名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哦。。。那我是不是就不需要提供了?我也是看的很奇怪哦。。。
不需要,反正我公婆父母的都不需要。
谢谢豆包妈妈~~~我知道了
请问批了多久的?
你不是dpr…
我是自己拿的pr,批的5年的~
羡慕… 恭喜恭喜, 也沾沾楼主的喜气!
那没有什么奇怪的,一定会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