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提前一个半月,递交了辞职信,最后工作日31/01/2012,新准证已批,但是现公司为难我,要我再多做1个月。也就是2月结束。否则写控诉信给人力部,让我今后什么申请都被拒。真太可耻了,我该怎么办啊。3月初,批准信就过期了。
先去人力部告它
合同上写给多少时间通知就多少时间
按合同要求1个月提前通知,但现在我已经提前1个半月提交辞职书了,他们还刁难我,我怎么办呢
撕破脸的做法就是去mom告
那教你一个办法,打电话去问mom的officer:
1. 问这位officer的姓名,全名,一定要记下,还有他/她的工号;
2. 问他/她你这个case应该怎么做,详细说明。
3. 最后问他你这个CASE的CASE ID,for future reference – 这点很重要。所有的enquiry都会ISSUE一个CASE ID。
4. 告诉HR MOM的答复以及NAME OF THE OFFICER,但是保留CASE ID,并提前一个月通知 (不必提前一个半月)。
只要你符合合同,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到人力部告你的。所以,根本别理他们
所有的通信保留好
弱弱地问一下, 我没有看错吧
没有问题呀: 这个做到二月底, 那个三月初才开始,3月9号还是3月1号, 中间有一两天就OK哇, 那里有问题, 刚刚好, 三赢, 为甚要斗???!!!
再说, 批准信这边可以再顺延一个月吗, 这比斗不强多了!!!
大家再出出主意, 别老是一招, 斗, 斗, 斗呀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