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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

暴走中,我居然给情敌投票~~

最近一直在美丽街厮混,没事晒晒衣服和拉拉选票,还认识了几个颇有品味的时尚达人。尤其是和XX更是相见恨晚,交谈中我了解到她和我老家都是四川成都的,而且我们的小学也挨得很近。后来她给我看她的小学照片的时候,我彻底震精了,差点话当场尿崩。尼玛的,这丫的原来是我小学时候的情敌,当时抢走了我的初恋情人,我们班的副班长二蛋。我为了追求二蛋,请他吃了一个月的米线,让他把早饭钱省下来买《圣斗士星矢》,结果被她半途杀出来抢走了。我气急之下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她爸妈,然后我们三人一起被各自的家长海扁了一顿,二蛋也因此前途尽毁,从班上的行政二把手变为庶民,还被警告了一次。二蛋也因此恨我,我请他吃牛肉干也不原谅我了。虽然这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我也有了一个真正的公务员老公,但还是一个副处长,而她却找到了一个正厅级的干部,尼玛有钱到尿崩。姐这一辈子就注定在那丫面前抬不起头吗?靠!现在老娘出来找乐子,居然都要给她投票,当她的炮灰。各位亲们,如果你们去美丽街看见这个女人,千万不要给她投票,小心抢你们的初恋男友~~


我没看懂。。那么久的事儿了但是是初恋


小秋天 你太可愛了 哈哈哈


人家都这么说的。。。


有木有人可以去我老婆那里抢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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