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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很多女性都有这些问题,就转了这个帖过来给需要的姐姐妹妹们看。
是10年前的文章了,但想来法律问题差别应该不是太大。
(2001-12-12)
我想离婚 他却不肯签字
许律师:
您好!小妹有些问题想请您指点,希望您能为我详细解说,谢谢!
小妹在美国结婚,是美国公民,现在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我先生是新加坡人,我们也在新注册结婚。
现在如果要离婚的话,我应该怎样做呢?因为我对新加坡的法律一窍不通,连找律师也不知到哪里找,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指教:
(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我有2个孩子,他一个都不肯给我,而且把孩子的护照都收起来了,他又不肯签字离婚,我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2)可以再申请孩子的护照吗?
如果我说孩子的护照丢掉了,可以补申请吗?
(3)关于房子的问题。
他跟我说房子是没有我的名字,如果离婚的话,我会跟他平分吗?
(4)关于银行的存款。
他有两种户头,一种是普通新币户头,另一种是美金户头,不过都没有我的名字,只有他跟他母亲的名字。
(5)如果不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请律师吗?怎样才能找到呢?费用又是多少呢?因为我根本就没有钱。
(6)如果在新办了离婚以后,在美国那一方还要多办一次吗?
(7)如果以婚外情为理由,可以不用等分居一段时间后才正式离婚吗?
许律师,希望您能帮我解释所有关于离婚的细节,还有,有些问题可能您之前已解释过,麻烦您再解释多一次,小妹无限感激!
另注:新加坡有个叫“家事法庭”在哪里,又怎样才联络上呢?
七妹
七妹读者:
依你的来信看来,我国的家事法庭将会有司法管辖权。你想离婚,并要求法庭裁决抚养权、赡养费及婚姻产业的分配等问题,法庭会给予协助,请你放心。你的问题简复如下: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通过律师向法庭作出申请。你不一定要等到离婚才来处理这件事。至于他肯不肯签字离婚根本不重要。你应该先向律师咨询以了解到底你是否已具备足够的条件离婚。除了双方分居超过三年并且双方同意提出离婚之外,以其他任何的理由提出离婚都不需要对方的同意。
(2)孩子的护照问题倒不太大,一旦法庭裁决抚养权归你,你便可向他要。他若不拿出来,你可以向“国民注册局”(National Registration Office)(注:若陔子是新加坡公民)或美国大使馆重新申请。(注:孩子是美国公民)。按一般的情形,我国法庭有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妈妈的倾向,请向律师作进一步的了解。
(3)屋子与其他的婚姻产业,法庭都会根据双方对这个家所作出的贡献(直接或间接;经济与非经济方面的贡献都在考虑的范围内)为依据而加以分配,不一定是平分。
(4)银行的存款,只要是他的,而不是他妈妈的,就属于婚姻产业的一部分,而你也将会有权分一份。不过在分配之前,法庭也会要求你透露个人的经济实况,不会只分他的而不分你的。
(5)电话簿中应该找得到。您可拨电到律师公会询问,电话号码是:5382500。我已在此专栏提出了片面的意见,按我会的规定已无法代表你办理这起案子,请您见谅。
(6)我曾经办理一起离婚案,双方在新加坡及中国广州都有注册结婚。结果在新中两 地都要办理离婚的手续。我的客户为了谨慎起见,还特地花钱请我到广州的人民法院,亲自督促双方按照离婚协议书呈堂禀公审理。美国每个州的法律不尽相同,你最好向当地的律师作进一步的了解。你人在新加坡,应先向新加坡的法庭提出离婚的申请。
(7)这是正确的。不过你最好要有一份为期不超过六个月的私家侦探的书面报告。
注:家事法庭是坐落于Havelock Road初级法庭的隔壁座。祝你好运。
许海强
英国大律师
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硕士
《新明日报》
好的,我也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