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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很多女性都有婚姻法律问题,就转了这个帖过来给需要的姐姐妹妹们看。
是10年前的文章了,所以仅供参考。
(2001-09-03)
婚姻破裂·会不会被送回国?
许律师:
您好,小妹有些法律疑问想请教您,望您能在短期内抽出宝贵时间帮小妹解答,不尽感激。
1凡来新加坡持工作准证的外国劳工,到期回国后如果再来新加坡注册结婚要不要向人力部申请?
2如果一定要,当时因为有些原因而不敢向人力部申请,一旦被发现事情会不会很严重,会不会连累对方?
3结婚后,如果婚姻破裂离婚,会不会被送回国,如果有了孩子,财产会怎样处理?拿到永久居民会不会不一样?
急知者
急知者:
1.要。
2.本地的“移民法令”与“妇女宪章”是两道完全不一样也不相关的法令。任何人如果想在本地结婚,婚姻注册局不会事先调查申请者是否有抵触到“移民法令”。人力部也不会阻止工作准证(Work Permit)持有者在本地或外地结婚。
不过,人力部的条例是:任何工作准证持有者(注:现有的工作准证只有P1、P2、Q1、Q2、R1及R2之分,后三类相等于以前的工作准证(Work Permit)前三类则相等于不久前的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若要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在本地或外地结婚,就一定要事先向人力部申请。违例者将会被遣送回国或被禁止进入新加坡。
至于那些与工作准证或前工作准证持有者结婚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本身则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3.人力部的这个条例也管制那些曾经在我国工作并持有工作准证的人士。工作准证或前工作准证持有者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后,若因某种理由而离婚,只要不是假结婚,应该不会被送回国。有关当局会慎重考虑个别的情况。
关于孩子及婚姻产业分配的问题是要看双方是在哪一个国家结婚,以及哪一个国家的法庭有司法管辖权来作决定。如果男女双方是在新加坡结婚,其中一方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在提出离婚申请之前在本地居住超过三年,那么我国的家事法庭便有司法管辖权。所有跟婚姻有关的问题,都会依据“妇女宪章”来加以解决。工作准证或前工作准证持有者,有没有拿到永久居留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许海强
英国大律师
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硕士
《新明日报》
好东西,学习了,希望那些有需要的人看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