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我妈申请旅游签证进入新加坡,随后申请LTSVP,不想被拒。这中间申请了两次短期签证的延长,Officer说,不可以再延长短期Visa了,让我母亲回国后再重新申请旅游Visa进来。我想请问,可不可以在Visa到期后,带我妈去马国小住,同时再帮我妈办理新的旅游Visa,让我妈继续回到本地。只是不清楚,我妈如果刚离开,可否能再次申请到旅游Visa,各位谁有经验,给我出出主意。感谢了!
没有多少空子好钻。。。。要三个月后。。
即使能入境也最多呆一个月
不能延期
谢谢两位,我真的不想让我妈妈离开本地,那位有什么成功的经验呢?
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