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男,新公民;女,新PR(未婚)。请教他们的孩子办理国籍护照的程序,谢谢大家。
好小的字。。。。
照这个情况,男的是已婚啊。。。不想离婚或者离不了婚?
你的签名真好,人生就是赌博。。。过把瘾,就无遗憾。。。
貌似是根据那句过把瘾就死演变而来的吧。。。
新加坡对非婚生是绝对排斥的。而且出生证上估计男的不愿有名字,那也就没有国籍了
补领结婚证不就行了?
如果男的是已婚,就罪孽了!
多么伟大的爱情都不能成为借口。某母亲的孩子患了肾病,难道母亲为了能医治自己孩子的病去杀死另一个人,取出他的肾脏来给自己的孩子换上,这样就情有可原?如果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就更是罪孽了
不理解,不赞同,不鼓励。
跟对人就好办。如富士康老大,澳门赌王都好几个老婆,就怕楼主跟的人实力不够。
为什么都说是自己的朋友呢1?
差不多。。。
很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
男愿在出生证上签名。
有时差。。
呵呵,婚不婚的无所谓,关键是孩子父母的确认。 在新加坡孩子跟父母国籍。
阿弥拓佛。。。
千真万确,欢迎拍之…………..
以后补办结婚证,在小孩6岁前就可以,还可以补发那些给小孩的津贴。
现在只能跟着妈,申请PR,可以拿到的,即使非婚的子女。
不要脸的男人,非婚的孩子,只能随母亲的国籍,
新加坡政府不接受非婚的孩子为新加破国籍。
即使父亲承认。。。。千真万确,
我们单位有一这种情况。孩子永远跟母亲国籍,如果未婚。
在新加坡生, 男的愿意签字= 新加坡国籍, 是吗
乙
断然告诉你,不是。男的签字,母亲是外国人,
新加坡也不接受,永远是外国人,如果不结婚,即便是新加坡男人。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老老实实跟你老婆过日子。
那, 那, 那就跟女方PR办PR 不就也好。 我好心出主意什么也没有做哦, 怎么把我给判决了呀?!:'(:'(:'(
我是“老UNCLE”(DDMM语录), 那里有力气折腾, 别注意我, 我最不折腾的, 谢谢去盯紧那些危险活动分子, 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