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卑微的本地国籍,妻子是PR,08年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登记。常年两国分居,现经双方讨论,达成一致,想离婚,无财产纠纷,无子女,单纯的感情不合(深爱跟深深恨着一个相同的人)。
资讯有相同经验的网友,离婚具体步骤是?
新加坡注册局受理吗?要回国离婚还是大使馆也可以?(我结婚的时候大使馆是说没有离婚服务,但很多朋友又说可以在大使馆离婚)
我祖籍是山东,妻子是东莞,如果要回国离婚,去那个城市?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
莫非LZ是Shaoming82?
新加坡注册局不受理离婚。
去大使馆问问吧。问题是不管在哪离婚,两个人都要在呀。
在哪里? 问哪里?大使馆吃饭的
顶一下,感谢回复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