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提交PR申请,但不了解“testimonials from previous employer”是指什么文件?需要前雇主的信吗,可是之前的公司在国内,如果去拿信很麻烦。
请教一下,这封信必须要提交吗?还是只要有现在雇主写的Annex A就可以了?谢谢!
对,前雇主开具的工作证明。
ica要求什么最好提供,这些人都是爷,不能得罪。你在国内离职的时候公司没有给你开?如果没有,打电话让HR帮忙开一个,或者找你的前经理开一个。
刚才又在网上找了一圈,听说这个信不是必需的,我们时间有点紧,所以不打算再联系前公司了。
不是必须。新加坡本地公司一般也不给这种信,所以安了
有以前的税单有薪水单就行了
我只有一年的税单,今年要3月份才能申报,打算申请PR,所以没有CPF,但有6个月薪水单
当年申请的时候, 好像没有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