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准证

请教达人:疑难问题,关于申请公民

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公民,几年前拿到政府的食阁小贩摊位,由她经营,去年她和他老公又开了一间餐馆,摊位就请我经营,订货、卖食物、等都是我一人负责,摊主还是她的名,收入按一定比例分成,她不负责我的公积金,我想知道这样我是算自顾人士吗?还是员工?交税时我应该怎样交?今年我想申請公民,詢問了一些朋友,他们说像我这种情况,在申请是需要提供财物收支表,是这样
的吗?我是以自顾人士申请呢还是以员工身份申请呢,申请表格怎样填呀,请有经验的达人赐教!期盼您们的回复!谢谢!


感觉真的难说:太不正式,什么都没有:雇佣合同、注册公司
觉得希望小


估计很难


1.你是员工,股份及摊位的合约中没有你。
2。按你的收入交税,注意要和你的cpf相符。
3。你不是摊位的真正主人,不要交财物收支表。
4。公民的机会不大,当然还要看其他条件。


谢谢楼上达人,还有些情况我可能没说清楚,她在她的摊位里加了我的名,她跟我说是合伙人关系,我每月薪水大概四千多,这样我到底是自雇还是雇员呢!如果是雇员,她就要给我交CPF呀,再次请教,这样的话该怎么办呢?


还是没说清楚,“她在她的摊位里加了我的名“  在那里?和政府的合同?,还是只是在牌子上?不是说合伙人关系就是合伙人关系,有文件?   没有, 你还是雇员,cpf,她可以说包含在工资内了,一起先给你了,让你自缴的。。你们有这方面的条款吗?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