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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自雇人士是不是对PR的延期更有帮助?

本人PR,目前在国内

14年5月份PR到期,想在国内生完BB后,回新

但已不为他人打工数日,所以想回新自主创业,请问高人,这样的情况对以后PR的续签是否是更有利或者反而不如找份较好的工作呢?


不一定,只要收入高,都合适


听说在新国,如果收入在10W以内是免企业所得税的,那如果是自雇人士的话,比如开个店啥的,一年的收入在10W以内,不是一分钱的税单都没有了吗?

到时候如果去续签PR的话,肯定问题大发了


自己开个店,也要给自己发工资?


另外我在想,是否可以在新国注册一个公司,然后在国内再注册一个分公司,这样,我可以在国内经营,但在新国一样的为公司上企业所得税和我个人的所得税,这样到时候续签PR的时候,我所交的税额可能会大些,对以后来新后的PR续签,是不是更有帮助些?


难道不是吗?呵呵!


如果人长期不在新,RENEW一定有问题,不管你开不开公司,ICA不关心这个,重要的是你的出入境记录,一看就知道长期离开新,RENEW一定会有麻烦.


我的pr还有2年到期,如果现在想回新的话,还需要另外的 回新证 吗?

原来是打算11月份回新的,那么还有的机会挽救么?5555555


到期前回新就可以了,还要挽救什么?


Lz的意思是只想维持这个PR名分,而不是需要这个PR,既然你的事业中心在中国,
有何必一直这样累巴巴的白白拿钱来买住这个PR呢。
干脆不要了不就不用这么纠结了吗?


是的,目前的事业中心的确是在国内,但也想以后在新加坡有所发展,且考虑到以后孩子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现在也很纠结到底应不应该保住这个PR的身份,或者现在不管它,到时候有需要的时候,再重新申请,不过不知道到时候如果再重新申请PR的话,会不会更有难度?


当然是先保住PR,在新加坡开店的请员工来看店,这样不但创造就业机会给别人,对自己保住PR又有加分作用。


能用钱去解决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没有钱的人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有钱人永远不会说自己是有钱人,只有没钱的才瞎吹,越吹的越没钱。


不懂啥意思?

我只是来问问题的,征求下大家的意见的,怎么搞起来这么大情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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