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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急求高人指点买房迷津

我老公和我家婆10年前联名买了4房组屋在二手市场,现在我们结婚了,想要自己买房单过,我老公已过35岁,还没有
使用第一次跟政府申请房子的权利。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有人说如果我们卖了现在的房子,我家婆不可以再用她
的公积金跟政府申请新屋子,(而且我家公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公积金)因为她已经61岁。公积金只能用来养老,
如果这样的话, 我们是不是就不能买自己的房子了。整天因为这个事情都要郁闷死了


是可以买的(如果你家婆以前从未买过新的政府组屋的话),而且她也可以以她卖了现在的组屋所返回帐户的公积金再去购买二手的HDB,我老公从前也曾经和她的姐姐联名一起买过二手的政府组屋,后来因为我们要结婚他们就卖掉了联名买的房子,而且也都各自买了自己的房子,也并不影响彼此申请新的房子(只要她从前从未买过新的政府组屋的话)


可以先买二手的政府组屋先住进去,但必须要住满五年才可以卖(这也是针对我老公是公民的情况下,对于PR来说似乎是没有这种限制,可能是因为我们买房时拿了政府的补助吧),也可以去申请新的(如果你们是从未买过新的政府组屋的话),但申请新的必须要排号等,一般都要等很久很久,等3-5年都有可能,所以你们可以买二手的组屋先住进去,住到快满五年的时候去申请新的,如果新的批下来了,旧的好像是会限定你在有限的时间内卖掉(以前似乎听我老公说起过,具体的也记不清了,你可以再打电话去HDB问问,好像是这样的),总之是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两处的政府组屋就对了,当然如果是你再买私宅的除外!


复杂。先换名字,把自己的名字去掉吧。卖房子老人肯定不愿意吧


天啊真的好复杂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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