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了个小公寓,贷款80%, 也就是首付20%, 已经付了5%, 还剩15%。不使用cpf付房贷。
今天律师发来mail让我们准备casher’s order 付剩下的15%, 但是受益人是CPF
“We enclose the vendor’s completion account for your perusal. Please let us
我觉得很奇怪,首付不是给银行的吗?为什么是给cpf?
哪位买过公寓可以指点一下吗?
谢谢!
这个应该是交易过程的监管帐户,以前直接交给律师的,出过2次律师拿钱跑路的,现在就不直接给律师了。
你买的应该是2手公寓。原来的屋主是用他们的CPF户口里面的钱还的房贷。房子卖掉后,房款要填补回之前用掉的CPF
楼上正解,CPF是首一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