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的原因是结婚登记,因为之前已经在rom提交了申请,如果不能延期的话,就没办法赶上登记了,所以想去申述
请问,是老实按照ica的柜台申请规定,带上sponsor和申请,还是就自己(EP)和未婚妻带着结婚登记的申请记录去就好?明天大家都上班,不好意思麻烦别人请假啊…
很着急,谢谢各位!
你自己都是EP,为何不去大使馆结婚,更快
大使馆5分钟搞定,过几天就拿到结婚证和结婚公证书。
主要是还没待满6个月,大使馆死都不干啊…anyway,还是得说回现在这个问题啊…
哎,到头来还是这样,那个extend系统就该取消了…
谢谢各位!
没办法,只能带上申请人,还有上你俩的ROM预约去ICA了
ICA周六上午也可以的,不用非得请假
你的未婚妻已经在新加坡待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