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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请个高手,了解一下新加坡的劳工法,

你好,谢谢大家的帮忙。我是想了解一下我本人啊。我跟我老板签的合同是每个星期44个小时,但是他要我 上48个小时,工资还是开44个小时的工资,要是这样要这样去处理,啊


是新加坡做工,可以了解一下吗?
有的解决吗?


不可以解决吗?


如果想了解的全面且准确的答案,你就可以去人力部的网站看看。


好的谢谢你?


这个要看你的薪水和职位,拿什么准证。如果是wp,无疑你老板肯定是against the law(employment act). 你也可以打去人力部问。


哦,我是WP,谢谢你啊,可以告知劳工部的号码吗,真的很谢谢你


www.mom.gov.sg这个是网站


谢谢你啊


一个星期加班四个小时还要投诉?


这个不是4个小时的问题,而是违反劳工法的问题。


没有违反吧,很多公司5天半,必然要作44小时
新加坡这边对此应该是没什么规定,那是在欧洲


斑竹大人,他是做48小时,而且是拿wp的,sp,ep的话不给加班费是正常的,劝楼主打去问劳工部


确实是违法的。


说真的,新加坡加班正常、不给加班工资也正常
我加班从来没有加班工资、而且是合同里写的。当然,wp应该给,但,你要看看周围人如何再决定


如果是前一个礼拜做工少过44个小时,那第二个礼拜是可以做到48个小时的,也就是连续两周做工总和不超过88小时就不算违法,如果确实每个礼拜都超过44个小时,那就打给MOM咨询吧,虽然超时不是很多,但性质很不好,得到MOM的肯定后就可以跟老板谈谈了


既然你是持wp准证的,你就能受到employment act的保护根据法令,只要一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或者一周超过44小树,就能得到加班费
一个月之内不得加班超过72小时,就算雇主愿意付薪水也是违法的


要去MoM  这个很重要  ,你问了之后  MoM 会告诉你工司 让他们给你加班费   WP  是按合约走的    超时要按加班算的   不然就是违法的 。


为了四小时要跟公司对峙么?公司随时可以解除你的合约,任何一个小由头都可以在不需要支付你辞退金的情况下解约,并且可以上告至将你放进劳工黑名单。。。
为自己的利益争取是对的,但是更多的是要考虑自己的处境,以及给自己留一步后路可退。。。
四小时的问题,可大可小,不是热血往脑门子上一冲就能成事的。。。
上述那些让楼主去人力部上告的各位,如果事情摊你们身上,如果你们也是毫无根基的WP,请问还能给出如此热血,如此冲动,如此坚决的建议么?


同意,当然,牛x 的随便作
看大家了,什么时候都要团结大多数!


现在就是不想干了,不是是4个小时啊,这个这个4个小时我做了快7年了,不少钱啊,你说是很有道理啊。这个钱啊是我的劳力得来的,你可以告诉我要是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谢谢你的帮助,


收集证据,索要加班费


那么我2005年的那张合同可以吗?算不算证据啊,这个我真不太了解啊,还请你多多指点,谢谢你的帮助?


7年了,7年了。。。
人力部只要问你一句,这样的情况7年了,你为什么现在才投诉?请告诉我,你打算如何回答?
还是你打算不做了,以为投诉就能把这7年来每个周亏欠的4小时都能给你算成薪水补给你,临走还能拿一大笔钱。。。
童鞋,工作了7年应该不算是个孩子了,怎么思考方式能如此单纯不切实际呢?
在我个人看来,如果你坚持坚决,并且态度强硬地上告,只有一个后果,一拍两散。。。
人力部只会尽力协调你与公司的事情,而不会有权处罚你的公司,更无权限制你的公司支付这7年来每个周4个小时的加班费。。。
如果上升到民事类小额赔偿案件,那一拖两三年都不成问题,就算你胜诉了,拿到的钱与律师一对半分,还剩几块钱?假如败诉,你还需要支付律师费。。。
已经考虑过一拍两散,想在走之前给公司制造点儿小麻烦,并且再也不想以申请踏上新加坡这块土地的话,我支持你上告,必须上告,作为一个上告案例在人力部存档也是给所有来新劳工做了一个贡献,这种上告案例多了,总还是会稍稍影响点儿神马吧。。。


这个,为什么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利?难道就害怕新加坡政府对自己的印象吗


还是那句,我说的话都只是我个人认为的情况,而且我上面也说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应该的,但凡事应该想得更远一些。。。
再者一句,你不怕新加坡政府对你的印象?多少人一失足就成了千古恨,进了黑名单,从此无缘踏入新加坡,悔断肠子也消除不了那个不良记录。。。


这个是雇主违法,不知道为啥投诉的人会进黑名单??


:L难道还要重复解释?请楼上的看懂我之前的回复再说吧,唉。。。


同意,以前经常还看到,雇主报假薪水申请准证的,雇员其实事先都知情,等不想做了,就告上去,结果,MOM就一句话,为啥2年了才来,就是连同雇主欺骗MOM,各打50大板。
还有,楼主既然要告,要有证据,把7年来的打卡记录要呈上。


薪水少过2100才保证加班费。。。
而且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时间是一周44小时


是写没加班工资
还是没写有加班工资。。。。


姑凉有见地!


新加坡一般都是普通员工加班才有补休或者加班费,到了管理层就木有了。


看行业
很多没有在管理层的也没有
当然你可以说投行本来钱就够多了
但某些engineer也是没有的
我朋友当老师据说也是木有的
还有就是sales,不过sales的OT是以其他方式回报的


加班没工资、超过9点才可以报交通费


当然到了管理层是肯定没有了。
比如Semicon据我了解一般人加班的钱加上本来的工资不能超过好像是section manager的收入。
但是随着经济疲软有些semicon开始限制加班,有的加班也不给钱。


明确写加班没工资?这个也很奇怪。。。。。
我们也是超过九点才能报,不过如果你manager好说话的话有的8点也报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做的公司都是这样的。合同上不写的,但员工手册上有,潜规则。但也不潜,我们公司是由法律部门的,应该不会违法


敢问你是新来的吧?


如果你在第一次延长合同之前状告公司,也许还能拿回一点钱,七年以后,你什么都得不到的


谢谢你


楼主,我劝你还是别 告了,新加坡的  劳工部=老板部,其实很多人告了之后,都来不了新加坡了。即使你赢了,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老板也会把你说的 一无是处,老板说你什么话,劳工部都会记录在案,你也就留下了不良记录了。反之,你告老板的事情即使是真的,他们也不会去惩罚老板[当然,除非是很大的案子,比如偷税漏税了,涉及到政府的经济利益了]!!!除非你不想在来新加坡了,我是以过来人的感受劝 你的。        老板是政府的纳税人,只要在政府这里该交的钱都交了,政府是不会追究老板的。我们毕竟是外来的 劳工,是斗不过老板的,你们不会真的以为劳工部真是为我们劳工做事情的吧!在说你都7年了,劳工部肯定要问你为什么现在才告啊 !   在有就是证据!!!劳工部只能为劳工追讨12个月的欠薪,我不知道你那7年的4小时是不是都能给你讨回来! 如果不想来了,那就给老板点教训也好!如果还想来,就算了                                       


那我可以去告他了,我也不想了,但是我们公司也有偷税,我们的工资没有发去银行,是直接拿现金,谢谢你的帮助。


工资没有去银行,好像不犯法。偷税的 事情你一定要有证据啊,到了劳工部一定要有证据!!!


是啊你说的对啊,这么我是没有证据啊,但是我合同可以在证据吗?
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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