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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大使馆的言辞合适么?

不知道大家觉得大使馆的公开信言辞合适嘛?

本人认为出面表示遗憾,并对受害者家属表示慰问,就无可厚非。可是最后一段,等于是给在新的所有国人一个响亮的耳光,是极大的侮辱。此等言辞出自大使馆对外的公开信,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原信内容是什么?


楼主是指“注意自身形象”这几个字 对吗?


是"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自身形象"?
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啊


谁把原信贴出来


我也觉得没什么不妥呀


你们有见过哪个大使馆在对外公开言辞中提醒自己公民要遵纪守法,珍惜自己及他人生命的吗?这不是变相跟人家说很多中国人确实违法乱纪吗?

也许从理论上讲没有错,他也只是希望,你可以理解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是在外交辞令中,这是很忌讳的。本来大家都认为马驰是个人行为,现在我们大使馆主动上纲上线了!


2011-11-11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提醒在法中国公民遵守交通规则
2011-10-27        中国驻菲使馆提醒旅菲中国公民遵守菲法律规定
2010-11-29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提醒我驻阿公民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2006-03-20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依法经商

呵呵


再正常不过啦,
美国护照 : 不管你在哪里,老子的政府都罩着你
中国护照 :不管你在哪里,都给我放老实点,听话点

楼下那位激动的同学,
你回复就回复,点评干什么?
你点评就点评了,你怎么还问问题?
你是想让我回答还是不想?
再说,你怎么知道我拿的是中国护照呢?


总结的很好~~


外交官说的话不全是外交辞令吧,这些话是对自己国民说的


有道理,中国还不够强大。


这个不是吧,美国护照上没这句话。。。。


合适,没办法,中国有些人就是要管着,就象以前成龙也说过的


这正常啊,外国人到中国也要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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