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政府组屋,合同都签好了,就等着拿房,卖家居然说不卖了,说他签合同是被逼的,r她有欠债,说是逃债公司逼她签的合同,她的房屋经济好像是逃债公司请的,见过hdb的长官,她目前报警了,如果我们告她有胜算吗?律师费应该是她付吗?定金我们也给她了。有去咨询说有这种案例,最后交易被取消,买家也得不到赔偿。
你付了多少定金?1000还是5000?你的定金支票过账了没有?
5000。付的现金
帮帮我吧T T
涉及追债公司的合同,HDB是有权取消交易。
那我可以要卖家赔偿吗?我的定金也付给他了
屋主打算卖掉组屋来偿还债务,今后可能要先通过建屋发展局这关。
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昨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上指出,建屋局将会加强对有意售卖组屋者的审核,确保他们就算卖了组屋还有瓦遮头。如果发现卖掉组屋会给屋主及其家庭带来更大的伤害,当局将会极力劝阻这宗交易。
胡美霞(西海岸集选区)在国会中表示,她留意到选区里有好些居民卖了组屋之后面临无家可住的困境。
“这些人有的是因为无法偿还房屋贷款、有的是要筹钱做生意、应付日常开销,甚至是偿还债务。卖掉组屋后,他们需要长期寄居在亲友家中,而他们的家人也跟着受苦。”
胡美霞建议建屋局向金融界看齐,让屋主在卖掉组屋之前清楚地了解自己所面对的风险和后果,是否还有别的选择,例如换一间更小的组屋,或者向家庭服务中心求助。
许文远接纳胡美霞的建议,今后建屋局会加强对售屋者的财务咨询服务,更主动积极地了解屋主卖屋的原因和计划,以保护他们的组屋和家庭。
许文远希望新加坡人能够明白这种家长式的手法是为了他们的家庭着想。
“我不知道这些措施是否足以减少这个问题。但如果有必要,我们准备采取更强硬的措施。例如,我们必须想办法阻止大耳窿拿到卖组屋的现金收益。我欢迎议员提出建议。”
房地产经纪和非法放贷集团合作,帮欠债人卖掉组屋交出溢价抵债的情况也引起政府的关注。许文远表示,房地产代理理事会将严密监查,剔除这些不择手段的经纪。
那就是就算我们签了合同,她也不会赔偿我?
如果HDB不批准这宗交易,责任就不在屋主这里了,你找谁去赔偿,只能自叹倒霉了。
我们付的定金呢?也不还?
我们合同也签订了也可以取消交易吗?
我已经在7楼点评说只能拿回你支付的定金,不要再重复你的问题。
不好意思 我没看到
看开点。
那种因负债而被迫卖的组屋,不买也罢!
会还你的定金。
交易取消。
债屋,风水不好,差点没破产的房子,你买来了又啥好的?
另外找吧,不要纠结了。
这在法律上讲不是她真实的意思表达,是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自始无效
这是中国法,估计这里也差不多
楼主也站在对方立场上想想,如果是真的,她也挺可怜的
楼主最后怎样,拿回定金了么?
房屋经纪怎么是讨债公司请的?
这是圈套!!!
合同签了就必须交易,HDB应该不可以取消合同仅供参考
我认为HDB没有理由取消合同,你应该去那问是最正确的答案了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