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到今年年底十二月一日两年合约到期,现在因为有事提前辞职了,提前一个月给公司递交书面辞职书,合约上也没写提前离职需要交纳人头税,结果公司跟我说,说我一年收入超过了二万,需要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交纳人头税,请问这么做符合法定么?如果真的要交,大概要交多少,要交一千多么?还是我要去哪里咨询这样的问题。人力部的电话打过了,不过是人工转接,找不到有关于辞职这方面的选项!还望各位论坛前辈能不吝赐教!
从来没听说过,小公司吧
如果是个人所得税, 到有公司会保留一部分外国员工工资 以防员工约满回国 税务局追讨
要是年工资超过两万新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 $20001 -$30000 是 2% $30001 – $40000 是 3.5% 通常是每年四月追讨上一年的税
可若是人头税 那是违法的 人头税是公司聘请外国员工 公司必须要交的税 不可叫员工付
可能是你公司老板或人力部中文不好 沟通上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