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虽然人在新加坡但是时常怀念国内的生活 但是为了下一代还是在这里坚持
自己在想如果两边都不想舍弃,可不可以夫妻一人换护照一人不换?这样既可以自由出入两边,同时也可以享受两边的优惠(主要是新加坡买房以及子女教育等)
请问这样的组合有什么优缺点?谢谢
1. 新加坡公民不能自由出入两边, 只能自由出入新加坡
2. 如果离婚, 入公民是回不来头的.
夫妻还是共进退的好
是的,至少几年内
换公民之前,不管是准证持有者还是PR一般会觉得一公民一PR是最佳状态,但实际上,当其中一个成为公民,另外一个给两三年也会换了的。。。
国内有名下房产也可以。
每次续两年。不是半年。
要国内常住方法肯定是有的,而且还不止一种,都是中国出来的,还不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吗 ?
外籍人士可获五类居留许可
近年来,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情况日渐增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按照现行规定,上述人员中大部分人员可以申请探亲类签证在华停留,签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到期前可以申请延期。
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6月1日起,对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5类外籍人员,可分别获得“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5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出入中国不受次数限制。
人员1: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
措施: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签证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亲类签证。对需在中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探亲”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对其中已满60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人员,可一次性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探亲”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
人员2: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
措施:被投靠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签证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亲类签证。对需在中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投靠”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
人员3: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
措施:购置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签证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亲类签证。对需在中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置房”类或“置房者家属”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
人员4: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
措施: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签证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亲类签证。对需在中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赡养”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
人员5: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措施:国内抚养人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签证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亲类签证。对需在中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寄养”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
(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以上是现行的政策,我相信今后也一定会越来越容易的。
是的,你说的对。
外国人在中国买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
2.在中国没有住房
3.取得外籍人士购房审批表
但是,这个东西很玄的。有确切政策说明是在买房的时间点的前一年吗?只要有在中国住满一年的都没有问题。对于换国籍的人来说应该都不是问题。
另外,家里如果父母有房。父母如果健在可以以照顾60岁以上父母条例办理,或是可以房屋转名。如父母不在的话有房屋也是可以遗产继承。房产还是能有的。适用。
抛去所有这些,还是可以。。。。天朝,你懂的。
等到那个时候 天朝都垮台了 都改朝换代了 怕个毛
没错,如果到时候中国越变越好,那同时也会越来越开放,海外华人回国肯定也是越来越方便。如果回国越来越难,说明国家越来越差,那回去作甚?
这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之前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两边的好处都捞到。。但问题是现在新政府基本上不批一个人申请公民,一个保留原籍的案子。
据我所知,还是很多的。。。
没觉得说的好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