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PR, 还是属于其他国的公民,且买RESALE 没享受到新加坡政府的福利,为什么新加坡政府要用各种政策强迫人家卖掉人家在自己国家的老家, 就想让人家将来无家可归吗, 于情于理都不适当。
2,对于已入籍的公民,人家BTO是享受跟其他所有公民一样的福利,至于他没有取消他国国籍,或在他国仍享有政府福利房屋或其他政府福利,他也是违反了其他国家的法律,要由他国来进行法律制裁,与新加坡政府无关。请问一个新加坡公民如果在其他国家犯法了,新加坡政府会制裁他吗?
3, 我还想讲,算了,呵呵。个人观点。
pr断了后路好申请公民
HDB是经济适用房,在国内经济适用房要求更高,所以还是别抱怨了
HDB是政府白送一大笔钱给你,多好的福利啊,不能太贪心,什么好处都想要吧 😀
bto的还好说是政府送钱,但是现在resale的动辄就要40-50万,赶上北京上海的房价了,哪有什么福利
PR海外房产的事情我支持你的说法,不过支持没有用啊,现在的条例就是这样。本版刚有一个帖子就是说hdb的官员打电话直接报出了国内房产的地址。
不喜欢就回北京上海买呀…可以买新的. 这边的老得不行还那么贵…
有点逻辑…
美国的房子据说很好,也不要求买家脱售自己本国的房产,
所以,去美国买最合理。。。。
那么,为什么不去美国买呢?
我不是很同意楼主的观点。 HDB本身是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的福利。 就算是转售组屋也比同样大小的公寓便宜一大截,我个人认为这中间的差价不是用公寓多出来的设施就能解释的。 所以,HDB给你住本身就是福利,你想买就要守规矩。
另外,楼上的说转售组屋快赶上北京上海的房价了,我认为这没有可比性。要比较的是如果没有HDB,你在新加坡买屋子(也就是公寓)要花多少钱。
美国最近出台个什么大概是美籍的在国外工作要按美国的税缴税。大不了把这里的房子卖了赚一笔,回国很不错
想请问一下,买resales, 不拿grant, 也要卖掉国内房产吗?
如果国外的房产是和父母联名的呢?
现在买房的,什么情况都要卖掉!!!
这有点夸张了吧,和父母联名买的房子也要卖掉,新加坡政府这是想让我们父母睡大街上啊?
Err..好像真是的You can ownprivate property (unless you are applying for a CPF Housing Grant and/or an HDBloan).However,you, your spouse and any occupiers listed in the resale application mustdispose of any interest in any private residential property within 6 monthsfrom the completion of the purchase of the resale flat. 就是如果在国外房产有share的话,就要在6个月内卖掉要或者把自己名字除掉,是这个意思吧?
把自己的名字从房产上拿掉呗,又不要钱的,自己父母总归放心的,哈
干脆禁止PR买HDB算了,所有对PR的指责都自动消失,然后坡人就开始自己窝里斗。
按法律,即使是本地公民买组屋也不能有海外房产的。。
支持归支持,规定归规定
那就是公民自己的纠结了,他们不爽可以届时去投票给工人党农民党小贩党,但跟PR没关系。
不好意思,这种情况应该除名就可以!
因果。。。原因就是某有怨念,结果某不得不。。。
我总觉得这个PR 要买公开市场的组屋不能拥有其他私人房地产的政策原因多于实际考量。
主要是执政党为了缓和本地公民的怨气。
因为,我的个人感觉是要证明永久居民买家在国外有房子拥有权并不容易
特别是在中国和印度这些地方有关机构要动用多少资源才能破案阿?:)
谁给说说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是要出示某种公证材料吗还是就向海关入境
一样。 填写无犯罪纪录卡片和签字。 以后被查出来说谎不诚实 后果自负。
国内的房子拥有关系是很复杂的。 特别是半商品房--那种单位以前分的后来买来的
还有农村分的地皮上自己盖的房子。 每个三下五下市整不清楚的。 建屋局一天那么多交易
怎么查啊?
那位老师给说说明前知道的有多少被查出来的案例? 查出来又是怎么处理的?
我好像没听到过。当然没查出来不是说没有人违规。 只是建屋局和买家都守沉默规矩
民不告官不纠。 大家没事。。
哥这么分析是不是太像粗浅了呢?
ZR兄,如果能提供中国的身份证号码,连你的小学同学都查得到。。。
新加坡政府花点钱,请人查,易如反掌。。只是它要不要。。。
在新加坡还是乖乖的守法好。。。
是啦 我就是说这个呢 你要奉公守法 他捏着你七寸 不用劲儿
大家相安无事么。。。 有什么相关的统计数据
一丝老弟给掰扯一下?
等案例累积多了,您老就会收到相关的统计数据了。。。。Be pati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