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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想给妈妈申请LTVP, 我是DPR,是不是基本就申请不下来呢?

想给妈妈申请LTVP, 我是DPR,是不是基本就申请不下来呢?


什么是DPR?


看你自身条件,没工作应该不行


有工作也很难,概率不超过单位数,但不妨试试。。。


好像有点难度,刚开始我还有点不相信,结果一位女同事的例子让我不得不相信,女同事是DPR, 老公还是土生的公民,还有一个儿子,夫妻两都有工作,收入也不低。。 就是不批她父母的ltvp。


还以为有工作比较容易


唉, 一声叹息。 请问, 有没有那种可以让妈妈一次至少待6个月的签证呢?


过河试了才知道,建议你先去试试看。论坛才多少不成功的例子?样本这么少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木有,最多三个月


你去试一下,主要也看父母的户籍所在地,有没有受过教育,退休前任职情况。家里独生子女,又剩妈妈一人,女儿不养,谁养?最近出现把妈妈遗弃在新山养老院的新闻,上诉多少会有帮助。


SC带的DPR如父母以过世还可能。


新加坡媳妇在国内的父母没人照顾,难道您以为新国政府会让他们过来浪费之源。。。


再次一声叹息。


我老公是土生公民,我是DPR有稳定工作,肚子里的宝宝多2个月出世,正在给我妈申请长期签证,昨天叫我去交了材料,现在在等结果。有了结果让你知道。


我觉得一切皆有可能,以前的dpr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家庭妇女,完全没有任何经济能力,完全靠老公养的。不批父母的ltvp大部分是经济实力的原因。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收入,甚至学历收入都超过了主PR的dpr逐渐多起来了。如果你的个人条件还不错,万一不批建议坚持appeal,我相信ica迟早会意识到这个错误的过时的做法。


我也认为如果单凭dpr就不给父母批LTVP太不合理了。新加坡不是一个很注重家庭的地方吗?我们有能力养好自己的父母,却不让老人家与子女团圆?


有了结果请一定来跟我们分享


比较困难。
祝好运。


应该这样理解,你表姐还是申请人,表姐的老公是sponsor,其实还是你表姐自己申请,只不过是老公作为sponsor而已。


请问你你朋友的孩子多大?


申请的时候,刚出生不到一个月,拒的时候2个月左右


谢了。孩子小估计还给个半年,孩子大了估计连半年也不给。这个真的不合理。如果是怕老人来做工抢了本地人的饭碗的话可以直接一条规定:凡是靠子女申请的LTVP不能申请其他任何工作的签证。如果是怕子女没有能力赡养老人的话也可以来条规定:年收入多少以下的永久居民不能给父母申请LTVP。用一个DPR来作为批与拒的标准,确实让人不理解,不认同。


估计以前的dpr是太多没有收入靠老公养的,结果给ica一个印象是dpr都是没有收入的,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所以不批父母的签证。现在形势变化了,但是ica并没有与时俱进。

如果配偶是公民的话,可以找议员向ica反映这种情况的。新加坡政府对公民的声音还是要听的。

另外,还有父母拿着ltvp在这边打工的?谁家的子女如此虐待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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