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拿到新加坡公民,一个姑姑让我给一个患了癌症的病人办旅游签证,作担保,说是只来一周,请问这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啊!如果她万一出点事儿什么的,愁死我了!
那个患了癌症的病人跟你有啥关系嘛??没有的话最好不要帮忙担保,万一真出什么事儿了很麻烦。
让那个人自己找旅行社或者是大使馆办签证
就是不认识啊!要是认识也没事了!
好像在东北只可以去北京大使馆!没有旅行社。
如果是亲姑姑,应该不会害你吧。
这话说得有水平,哈哈
好像来看病的有一个special pass 。。不用担保。
让他自己去旅行社,旅游签证没什么关系不要帮人作保,以后你父母要来,这家伙如果这次出了什么事,你要怎么帮自己父母申请?
直接就说不可以就对了
找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