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
如果是跟国内朋友一起合资买商铺,在办理房产证时候不能回国。
在信得过的前提下,可以由朋友单方出席办理房产证吗(产权证上要双方的名字)?如果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如果不能,据说可以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叫国内人代办?又需要什么材料,分别去哪里准备呢?
谢谢!!
去中国大使馆。在东陵路。
去之前需要填写好购房委托书。大使馆的 网站上有电子表格,你下载另存,可以在表格上直接填写,然后打印出来。
到了大使馆,你需要填写一份购房委托公证申请表的表格,那个在柜台可以拿。
表格里面需要填写你购买的房产的【具体地址】,什么地区什么街道什么门牌号码,详细的地址。
所以你的商铺没有确定具体铺面的话,你的委托书就填不了。这一项没有填,公证员不给你办理。
带上你的新加坡IC,护照,还有复印件,填好内容的表格2张(委托书、委托公证申请表),就这些材料。
购房委托书,需要写明你委托的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你的关系(比如父女。母子、姐妹、胞兄、朋友、亲戚等),委托的事项(全权处理购买商铺的一切手续)、委托的权限时间(购房事件完成为止)。
米版就是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