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国大PHD去年毕业,目前持EP。女朋友下个月申请旅游签证过来,打算长期呆在这边了。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 1. 我们想去大使馆领结婚证,但是大使馆的申请结婚须知上说需要结婚男女双方的新加坡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那是不是女朋友那个旅游签证的白卡就算是居留证件了呢? 2. 如果拿到了结婚证后我是不是可以马上让公司帮忙申请DP呢?这两项下来一个月时间应该够了吧?因为旅游签证只有30天。 3. EP的DP是可以工作的吧?真心求教, 谢谢!
各位大侠没人知道吗?
同上,如果一切顺利,结婚和申请DP是可以在30天内完成的。EP的DP可以工作,向MOM申请LOC即可。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