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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就是要更新PR有条件更新了?不在无条件了?

另外,一旦发现有新加坡永久居民不守行为、做出威胁我国治安的事情,移民与关卡局也有权取消他们的再入境准证(Re-entry Permit)。没有再新入境准证,他们将失去永久居民的身份。(修正)法案也将赋予移民与关卡局权力为再入境准证的有效性,施加、调整或添加额外条件。

请各位大侠看看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要更新PR有条件更新了?不在无条件了?


一直都是有条件的吧?!比如要求你在新加坡工作,缴纳CPF,无犯罪历史等等。其实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一直也不是无条件Renew吧。。。


会不会更细化或者更严格,额外施加?


好像政府对08年前批准的一些人感到后悔,会不会因为这个来取消这部分人的资格?


值得关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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