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5月申请的PR, 填的表格form 4A, 上个周末收到邮件,问她要不要我sponsor她的PR,顺便寄了一份表格form 4 (也就是 DPR?)
又没有人也碰到这样的情况? 看来ICA 不批PR, 应该是PR and DPR 之间应该有不同的待遇吧?
目前我知道的只有 DPR帮自己的父母很难申请到LTSV, 除了这个以后还有别的不同么?
我觉得不给她pr可能是她申请的时候来新加坡工作不到一年。其他条件应该不差 (研究生毕业,工资5-6k)。我想过个半年一年后再去申请,暂时不要dpr 毕竟这个dpr 对我们来说没有很多作用吧?
———————————-更新 ——————————–发现这个贴是2012年的时候,当时不想拿DPR, 因为想找岳父母过来带小孩, 所以找议员过, 议员帮忙写了信,一个星期后 受到ICA 邮件,被拒
去年 (2013年)年 4月 再次申请。 基本上资料也没有什么改变, 工作没变,工资也没怎么加, 2012买了房子, 多了一个小孩, 到现在 2014 年 4月 已经等了一年了,期间2次收到 ICA 信件,叫我 sponsor 我老婆的 PR。真是有毛病,我们懒得去 移民局,也懒得再去找议员。到现在我老婆工作3年了, 就是少点CPF,多交点税,岳父母每次只能呆3个月。 别的影响不多。 爱批不批吧。
既然有差别,而且你老婆条件这么好,PR是早晚的事,不急就等等了。
如果急着买房子,尤其是HDB的话,这个DPR 还是有用的。但如果你们目前根本就没打算买HDB,或公寓,而且将来笃定要接岳父母过来,这个DPR可以不要。个人取舍。
但我私下认为,拿了总比不拿好,没准将来哪天坡国政府把PR 的父母LTVP都一刀切了呢?政策总是在变的。。。
因为我最近换了公民,所以她的pr对我买房没有什么多大的帮助。感觉唯一就是帮岳父母拿不到ltsv。 所以还是等PR, 不要dpr
其实应该对她的父母申请不会有太大影响。只要DPR自己条件好,一般都通过。当然,愿意等也好
———————————-更新 ——————————–
发现这个贴是2012年的时候,当时不想拿DPR, 因为想找岳父母过来带小孩, 所以找议员过, 议员帮忙写了信,一个星期后 受到ICA 邮件,被拒
去年 (2013年)年 4月 再次申请。 基本上资料也没有什么改变, 工作没变,工资也没怎么加, 2012买了房子, 多了一个小孩, 到现在 2014 年 4月 已经等了一年了,期间2次收到 ICA 信件,叫我 sponsor 我老婆的 PR。真是有毛病,我们懒得去 移民局,也懒得再去找议员。到现在我老婆工作3年了, 就是少点CPF,多交点税,岳父母每次只能呆3个月。 别的影响不多。 爱批不批吧。
DPR没什么啊, 你家有公民, DPR薪水过6000. 父母的LTVP批的机会还是挺好的.
你这个决定严重的失败了,现在不管pr和dpr都几乎无法给父母申请ltvp。
不在乎那多出的800cpf,爱批不批
哦。。现在 PR 不能帮父母申请 LTVP? 现在这么紧了么?
你才知道啊,现在基本上没有8k的basic(个人参考若干事例得出的片面结论),家里没有公民,根本就没戏。家里有小孩子公民,可以打着照顾新加坡下一代的旗号,申诉得到一年或更短的不可renew的pass。恕我直言,你这是因小失大了,而且也辜负了一个负责任的officer的善意。。。
哦。。哎呀,浪费了每个月的800 CPF
是啊,一个月800, 2年已经少了快2万了哦。。。。。
还要多缴税。。。。。
也不一定那么多,不是每个公司都是一开始都给全额的
也不是啦。。。。还是可以申请得到的。。看你的要求什么的。反正我给我妈是申请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