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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帮忙看看谁当主申请人

小两口打算申请PR, 请教一下大家谁当主申请人好一些? 是不是除了主申请那个另一个就是DPR?
情况如下:两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老公来新两年零两个月,老婆来新一年零十一个月。学历一样。
                 两人结婚一年零两个月,大使馆登记。
                 老公工资basic比老婆多一百多块。
                 今年八月renew EP, 老公的EP renewal 被reject, 公司重新给申请了SP, 两年的。 老婆的EP renewal approvel 了,三年的.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谁当主申请人机会大一点? 谢谢


时间不够长 没本地学历
工资不是p1 或p2
等大牛吧
我觉得你们要做好各种准备


两个人薪水都在4K左右


4k左右sp 唉 mom太狠了


建议你们1年后再申请,到时候以女方(持有EP)为主申请人,且女方在新时间超过3年,这样申请下来的机会可能在55%,如果现在申请的话,基本上没有希望,也是在浪费你们的时间和精力。要知道目前在新加坡持有SP和EP级别的人近29万,这里边有超过15万是在新加坡超过3年的。所以你们可以自己考量一下。


老公吧,


老公吧。
不过机会不大,试试吧


两人分开单独申请。


我老公3月初申请pr,我因为公司的政策,5月底才申请,之后ICA发信给我老公,问要不要把我加进他的申请,请问如果我们两个一起申请,最后我就是DPR了是吗?不可以两个人独立PR吗?谢谢!


感觉又是浪费复印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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