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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切求助:关于宝宝出生42天后的离境问题

我是EP,我老公是SP。。。我们的宝宝将在1月出生,想在这里生产。可是突然听说,宝宝出生42天后就会被要求离境!!!
本来打算带宝宝一起申请PR的,然后等宝宝3个月才回国的。。。可是现在突然听到这样的消息。。。
请问各位有什么办法可以或者什么签证可以让宝宝留下来?至少留到3个月。。。。。
真是急死了


先别急。打电话问移民厅一下吧。 听到的都不一定会准,自己打电话确认比较好。
移民官也不可能这么无情啦。所以。。。别急。
还有就是。。坐飞机对父母来说,越小的宝宝越容易带。 因为除了吃就是睡,还不会玩。
我家的90天不到就坐飞机和我回上海,60天后又飞回来。发觉还是。。。小宝宝好带。


可以先去ica延期二个月,但不懂能延几次


出生两周都可以坐的。就是飞机起飞和下降喂下奶,减少宝宝耳朵的不适,一点问题也没有。


工资没有超过4000的话,确实不可以延期,建议回国生
工资超过4000的话,就可以给孩子申请DP长呆。


你现在马上全家申请提交pr材料,只要收材料,等待申请的6个月时间是可以续签的。


不可以续签


糖宝宝 我家的生完第40天去办的签,每个月盖章到批下了都可以,你家的没给签呀,那就不知道了,是不是情况不同呢? 发表于 1 分钟前
你之所以能延期那是因为你们家肯定至少有一个PR楼主这种情况不能延期是因为家里没有PR, 并且新政策下DP受到了影响,所以42天必须出境。

http://www.mom.gov.sg/foreign-manpower/passes-visas/dependant-pass/before-you-apply/Pages/default.aspx  
新政策连接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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