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2008牟6月到新加坡工作,连续交过3年稅。2012年元月合同期滿,回国过春节,2月27号回新加坡重新找工作,2012.5.1上班至今,准备辞职回国,己交辞职报告,公司按新来的辞职,巳给报稅1950新币。昨天才知道,怎么办呀?请各位达人支招!谢谢先!
你直接向税务局反映。看怎么办
谢谢!不会按183天算吧?平时沒怎么关注这种事,走时遇这种麻烦,亏大了
这种好像就是按照少于183天算的吧,除非你接下来继续在新加坡做工。
前面连续工作3年多,交过3年税,回家过春节至找到工作上班中间断了四个月,不会按重新来新加坡工作算吧。有经验的请指教。也准备找税务局,只是着急,想早点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
我觉得理财版的高手能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fkk01 :183天是指工作183天,还是重新进入新加坡算起呢?2月27月回新加坡超过了183天啦。谢谢!
应该不会。早点联系,否则扣了钱要吐出来很长时间
谢谢BS2012 ,明天联糸税务局
你是 从2月27日 到现在 一直在新加坡呆着的吗?
如果是的 话 已经超过180天了 税很低的
尽快找 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