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大家,老公ep我dp,我想让我妈能在bb出生后过来照顾下,最好每次能3个月以上,应该申请什么准证?之前在9月1日前申请ltvp被拒了,理由已经为ep不能为岳父母申请了。
现在该申请什么准证好了,除了旅游签证能呆1个月,延期一年也只能延一次,这样来回跑太折腾了,还有什么准证能申请的吗?
政策刚变的吧,可惜了
木有别的准证可以申请,现在局势就是这样。DPR、甚至主PR的父母都拒呢,何况DP
目前没有什么签证可办理的,由pr或者公民担保也最多待60天而已.目前这样被折腾的老人有很多,我父母就是其中2位,我是DPR为自己父母最多办理89天的.
最多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