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准证 谢拉 文章作者 blog 发布日期 2012年10月22日 谢拉无评论 有工作, 有CPF/INCOME TAX, 人在新加坡都没什么问题吧 +1 DPR的话,只要主PR没问题,就没问题 喔谢谢拉 ← 请过月嫂的JMS请进!!!!!! → 学校学费涨毕,轮到市镇理事会(Town Council)涨杂费了。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评论 显示名称 * 电子邮箱地址 * 网站地址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 Current ye@r * Leave this field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