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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公司要求不和情理

本人想咨询一下公司上班补班(一周工做需要44小时)的事情,请了解这方面的朋友给个答案!本人是中国外劳,在新加坡一家日资(日本公司有51%的股份新加坡淡马锡有49%的股份)公司上班!以前上班分三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两个礼拜补班一个拜六(凑满44小时),可是现在公司来了一个新规定!上班三班制不变,可是在原先的补班中要额外再多补四小时(每两个礼拜)一个月就要多补8个小时(注明没钱拿的)公司给我们的理由是:我们在做工期间有吃饭(30分钟)和喝茶时间(15分钟),所以公司要把时间扣除下来)!我遇到很多做工厂的中国人,也有很多是三班制的,为什么别人的公司不需要那么多的补班呢!而我们需要这么多?在此想询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了新加坡劳工法!有经验的朋友帮忙解答一次啊!


按照新加坡雇佣法,雇主最迟应在发薪日过后7天内向劳务人员支付当月基本工资,加班费最迟在发薪日过后14天内支付。如果劳务人员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或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雇主应按照每小时工资1.5倍支付加班费,加班费需根据工作量综合考虑。劳务人员每周可享有1天的无薪休息日,如果劳务人员在休息日或新加坡公共假日工作,雇主应支付2倍的基本工资。
  如雇主拖欠工资或加班费,劳务人员应尽早向新加坡人力部反映情况并寻求协调解决。新加坡人力部只能协助劳务人员追索最多1年的欠薪。如果雇主因经营困难而倒闭,欠薪有可能无法追回。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留存工资单、工时单,以便出现问题时作为协调解决的依据。


看来你经常关注我们这个版块啊??哈。hi总在我发布的帖子里找到答案来答复给他们。。


那个不是你的帖子里面的答案,是中国大使馆的文章里面的。网址是:
http://sg.mofcom.gov.cn/aarticle/tjsj/sbmy/201201/20120107923050.html


奥。。我看我发过了。。。以为是看到的呢。。那你辛苦了啊。


其实,工作9到6或8到5,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吃饭,茶点1小时是不计算。


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吃饭喝茶是我们自己的时间是吗?不算在我们上班时间吗?


吃饭喝茶肯定是自己的时间,不算在上班时间里面的
但是有的公司比较好,没把这个时间从上班时间里面扣除出来


吃饭肯定是自己的,喝茶应该是公司给的吧。加班费要看你的合同的,如果你的工资超过2000新币,MOM不管加班费的问题的,公司都在合同上注明加班费给多少和什么情况下算加班的。有问题可以去mom网站上查或打电话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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