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有一段,说贷款合同签约后一年内开发商没有找银行收钱,那么贷款合同将被取消,我们需要付取消费。
通常开发商是在地基做好之后去找银行要10%的房款,可是如果开发商一年内做不好地基,那岂不是我们的贷款要被取消了,到时候两头违约,可是这个事明明不是我们的责任啊。
现在中介和银行的都满嘴说地基一年内肯定能做好,也许半年就能做好。可是他们那张嘴大家都知道,哄你签合同的时候什么都说的特别好,签完之后就不管你的死活了。
请问如果这种情况发生,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能保护我们?还是我们应该要求银行修改一下条款?
很捉急,自己顶一个
新加坡期房销售欺诈行为很少, 我还没听说过
如果银行你信不过,你的中介也信不过,你还能相信谁呢?
银行不会单独为你一个人起草一份合同的,当然了银行也不会为你一个修改合同的条款。
你还是采取相信的合作态度比较好,不然你会很累。
不是信不过信得过的问题。按照建筑业规律6-9个月基础能做好我也知道。
我看到的是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之间有一个空白区域,把风险全部抛给了买家:银行说1年不开始借钱就取消贷款,发展商说该收钱的时候没钱就算你违约,就要没收你已交的房款,收回你的房子。可是如果发展商1年内没做完基础,银行取消了贷款,到时候上哪去弄钱交给发展商。
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发生,但还是有可能发生的。合同我看了几遍了,没有讨论这种情况,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
其实也不算欺诈吧,只是觉得合同有漏洞。
一年为啥会打不完foundation啊。。杞人忧天
还有这样的条款啊,
那要是有人首付40%,岂不是开始1年一定用不到贷款,那什么时候做贷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