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二房东那租了一间主人房,本该10月1号入住(9.29号付了500押金),可房东以各种理由不让我入住,而让我住在外面,我就住了几天酒店,后来住日住房。10月20号左右签了合同,但还是继续住在外面,到现在还没搬进去,他短信和口头承诺他会赔我所以住在外面的钱,还有违约金共3700新,到现在只零零散散的给了1000新。本人再过几天要回国了,现在他报警了,说我自己上法庭解决。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一拖在拖,我19号就回国了,请好心人帮帮忙.
他妹的,告他。。
你报警吧,他报警那是忽悠人的,他敢么?而且你又没过错,你怕什么?
警察说经济纠纷不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