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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

后续2出!又陷入了闹到要起诉的纠纷,和万恶的Starhub!!!

我怎么事儿就这么多呢。。。写出来给大家看看,讨论讨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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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朋友在某一大银行工作,这里我们称其“麻花银行”,具体是哪一个,请大家自行联想其标志,应该很明显了。我这朋友呢,其实是隶属于麻花银行的一个外包公司,这里我们称其“包子公司”。包子公司有一批员工在麻花银行内部干活,持有麻花银行的员工卡,员工卡上注明是Contractor,也有注明包子公司的名字。

大家都知道,三家电信公司的电话签线服务都有公司合作计划,俗称CIS Plan,不同公司给的折扣额度不同。然后呢,Starhub给了麻花银行这家的员工60%的折扣,只要是签订99块或以上的计划。也就是说,麻花银行的员工去Starhub签一条99块的手机线,可以几乎免费的拿一个好手机,然后每个月的月费只要交40块钱左右。相当于一个2年的合同(其实是21个月),一共只要交40×24=960元就可以使用很好的配套,还有一个价值千元的手机。

如此划算的东西,当然麻花银行的员工们都去签啦!在麻花银行工作的包子公司的外包员工们也去了。签CIS配套,电信公司就是靠看员工卡,并且做一个复印件,就算是核对程序了。

所以在2012年7月到9月这段时间里,在麻花银行工作的很多包子公司的员工都顺利的签到了60%折扣的手机线,也拿到了很多iphone4S和iphone 5,有些人还签了好几条。应该在2012年7月之前也有这样的事情,只是我不太清楚,因为麻花银行在MBFC的分行是才开不久的,其它分行的外包员工也应该一直有享受此类的折扣。

好,高潮来了。电信公司不整点屎出来我都怀疑他们觉得不舒坦。

我朋友在2012年10月接到Starhub打来的电话,声称发现他不是麻花银行的直属员工,而是外包员工,理应没有资格享受60%的折扣,而他们给我朋友所任职的包子公司的CIS Plan折扣仅为20%,所以从现在开始,他之前所享受的60%折扣将调整为20%。也就是说,之前40块的月费马上变成了80块一个月。

顾客当然不接受啦!一下子要多付这么多钱。早知是这样,何不签便宜些的配套呢?!而且合同都签好了,为什么Starhub说改就改了?为什么当初签配套的时候Starhub不看清楚这位顾客不是麻花银行的直属员工,不能给60%折扣?员工卡上明明就写得清清楚楚的他是外包员工。而且,不是一个签约有问题,是很多人都有问题,到底是没有检查清楚还是另有隐情?

问了这些问题过后,Starhub一概回答不出来,只是死死咬定包子公司的员工只能拿20%的折扣,不能拿60%。他们只给被影响到的顾客2个选择:第一,接受只能拿20%折扣,继续目前的配套合同。第二,顾客退回之前拿到的整套手机,Starhub退给顾客买手机的钱,然后取消掉这条电话线,终止合同,但是顾客之前几个月内所缴交的月费不予退还。

由于被授予“头脑清晰口齿伶俐”的称号,我陪同我的朋友去Starhub位于PS的客服中心交涉了两次,由我来代表发言,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我方的意见和所接受的处理方式是,第一,Starhub应该按照合同办事,签订了是60%折扣就该承认,至少2年合同之内不得修改。对此Starhub给我的理由就两个:第一你们的确没有资格享受60%折扣,第二Starhub有权利修改与顾客的合同。我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我不接受。

第二,Starhub可以马上取消掉这条线,终止合同。但是我们不会退还手机,因为合同里面并没有写说在任何情况下,顾客要退还手机。而且这点要求本来就很无理,如果是买个蛋糕,已经吃掉了,难道还砣大便给你吗?

第三,要求我们退还手机可以。既然是Starhub要求要终止合同,那么请给顾客赔偿费用。因为合同上写明如果顾客在合同时间内要求终止合同,顾客要赔偿Starhub提早终止费,按照时间来算,时间越早,费用越高,3个月的话是要赔1000元左右。公平起见,那么Starhub要现在终止合同也该赔偿顾客1000元。不然这又是一条霸王条款。

第四,如果Starhub想当作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笔交易,那么应该把从一开始顾客所交给他们的每一分钱都退回来,包括月费。顾客也把手机退给他们。

以上我们提出的条件,Starhub统统不同意。那我们只好通知他们说,由于你们私自篡改合同,我认为合同已失效。从现在开始,我们会停止使用这条电话线,不再交钱,也不退还手机。并且还会去CASE备案投诉。Starhub说你们不继续交钱是你们自己的选择,到时候欠费过高会有法律来介入要求你们还债。我说非常欢迎你们来起诉,这样我自己还省了起诉费,我们法庭见。

话说至此,换了个比较高层的客服人员来跟我交涉,说要我给他们2天时间处理,大家到时候看结果如何再作打算。

最后一次交涉发生在昨晚,我现在等2天后看到底什么结果。

我只想说Starhub实在太臭了,玩这种烂招数来骗顾客的钱。如果是胆小怕事或者无知一点的顾客,肯定不是乖乖交钱就是自认倒霉把手机还给他们算了。这样也交了几个月的钱,什么东西都没拿到。Starhub倒是可以回收了很多手机,翻新后又卖给别人。多骗一些人,都省了很多手机下来,钱也赚了不少。

大家以后用Starhub的服务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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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先说明一下,我朋友一共跟Starhub签了两条线,第一条是2012年7月16日签的,第二条是2012年9月21日签的。两条线都是拿的同样的配套,$99.90元扣60%。

昨天Starhub打来说麻花银行的HR会联系我朋友,具体是什么意思不清楚,然后就挂了。用HR来吓唬我们?不过后来HR并没有打回来。我认为,银行的HR员工一定熟知合同操作和法律,所以分析过后认为并不是我方的责任,所以没有鸟Starhub.

帮他签第二条线的Sales Man发了短信来,意思就还是维持原决定,要不就我们接受改回20% off, 要不就Starhub接受割掉两条线,收回手机,退买手机的钱,但是月费不退。我们回了信息说我们也维持原意,不同意此做法。我们再给他们一天时间,如果还没有进展,我们就停止使用这两条线,然后去CASE告他们。然后就没有收到回信了。

同时我通过朋友弄到了Starhub Customer Service Department Head的email, 我把这件事情发了邮件(长达3页)给她说明,希望得到妥善处理。

今天,这个Head的手下回了邮件给我(效率还是很好),终于给了我一点明确的答案。

他们说事实是Starhub和麻花银行达成了新的协议并且在2012年9月1日开始实行,Contractor员工不能再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同等待遇。所以我之前得到的内部消息是对的,因为那时候iPhone 5即将上市,他们怕正式员工抢不到iPhone 5, 所以把非正式员工的此项福利取消了。

所以说我朋友的第一条线是在9月1号之前签的,不应该被影响到,还是可以拿60% off. 第二条线被影响到了。但是为什么9月21号后(iPhone 5上市)他们的Sales staff还是给了麻花银行的Contractor Staff 60%折扣,是人为错误还是内部通知根本就没有下达到,这点没有说明。不管是哪里出错,Starhub还是执意要把这条线的折扣改回成20%。

于是我又回了一封长信(3页)给这位内部客服人员。

意思大概是既然第一条线不该被影响到,那么为何门店的客服人员威胁我说这条也要被改回成20%或者取消掉这条线?我要他们给我们就此道歉。

关于第二条线,意思还是跟以前一样,既然是Starhub方面自己出错,那么作为顾客不该帮他们买单。我还是给出了我的四个方案请他们择其一。如果不服,那我们还是去CASE投诉。

暂时就是这样,再等进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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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解决。我今儿在紧锣密鼓地收拾行李,就不赘述了。

Starhub Business Sales 部门的人回了信给我,对于出错一事只字不提,对于我要求的道歉一事也充耳不闻。不过他们最终选择的解决方法相当于我给的选择4:

顾客退还手机,Starhub退还买手机的钱和Nano SIM卡的钱。

Starhub退还80多块钱到顾客的Starhub账号,以供他的另外一条线抵扣以后的账单。

我们接受了这样的处理,昨天已经退了手机。支票3个星期后会寄到,退的80多块在1月的账单上会反映。

根据此人回信,我们得知从2012年9月1日起不再接受麻花银行Vendor Staff享受60% off配套的决定是Starhub方面自己做出的。所以跟银行应该没有关系,也就是说本次事件是由于Starhub自己修改了条例自己又不好好贯彻执行造成的,与人无尤。

但是,Starhub拒不道歉,死厚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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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又去Singtel签了一条新线,一样的拿的99.90的配套,扣25%,用的Mio Home四条线折扣,没有用CIS,因为Singtel CIS还要另外给100块。
买手机比Starhub便宜了30块,而且还免一个月月费。

就是这样了,希望不要再有任何后续了,希望顺利收到退款。

__________  THE END ______________


为啥不显示分行空格?!尼玛


他们就是骗上瘾了,顾客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你头脑还真清晰,这些条款看下来晕死。。。。。搁我身上绕不清也不想绕肯定手机交换,钱也白付了。


在家里想清楚了再去嘛~~ 总之不能吃亏。

没叫他们赔偿损失费已经很仁慈了,害我们不停打电话和跑来跑去。


当然没啥好怕的,他们手上也没有我们的押金什么的。手机在我们手上,要不要继续交钱也取决于我们。该怕的是他们。


坐等后文~世界上就怕认真二个字~


其实三大电信公司都有它很烂的一面,看谁倒霉碰到而已。支持熊猫妹妹维权之路,那些家伙太霸王了。


好!和Starhub上法庭,让Starhub臭大街!;P:L
私自修改合约!和他Fire!


到CASE和它理论!

再不行,直接给ida写信。


:victory::victory::victory:有错也是他们员工的疏忽,他们应该赔偿。


M1我不太用,Singtel也用得多,投诉次数也多,但是一般都能给我在电话里就解决了。没有像Starhub这样的茅坑里的砖头又臭又硬。


我说了会让他们的丑闻上报纸的,开庭了我还要请记者去旁听。

客服听了一脸惨白,嘴唇都在颤抖。瞬间让我觉得自己很邪恶,人家也只是混口饭吃。怪谁?只能说他们没有选好东家。


我觉得不是员工疏忽,是他们公司玩臭。一两个人疏忽我还相信了,办理了这么多笔相同的业务,难道都是疏忽?我不相信。


同意,HUB就是一坨屎。中间变卦了态度强硬。
我打算把我光纤到期了就切到M1,我自己的手机卡也切换到M1。
这个公司就是狗屎。


我已经打了电话给CASE, 他们叫我尽快下去备案。我还在等待Starhub处理,2天过后如果没有合理处理方案我就去备案。


你的服务内容也被私自修改了吗?


员工不会自作主张,都是在公司的条条框框之内做事的,一直以来都听说STARHUB信号好一些,所以使用的人多一些,是不是因为这个就变牛B了。


银行不认账,Hub着急忙,
问题还是出在Hub身上,客服部签线时没有做好检查工作,销售部没有把条款明确告知内部人员,
过了这么久东窗事发,又想找回客户。还是让Hub自己吞了。


“第二Starhub有权利修改与顾客的合同”

这句话牛,是他们犯罪的证据。没签的合同条约是随他们修改,签了的合同谁有权去修改,而且还尽往他们有利的方向改。


小道消息是:Starhub以及另外两家电信公司一直以来都允许CIS公司的外包员工享受和正式员工一样的配套的。但是貌似给每个公司优惠配套的名额有限。

自从iphone火了之后,麻花银行的在Starhub的名额越来越吃紧,其中有很多名额是被外包员工占用了,导致其正式员工无法享受折扣配套。于是就修改了条约,不再提供给外包员工同样的优惠待遇。

这我也可以理解,但是法盲们怎么不懂已经签好的合同不能改呢?他们最多只能是说从现在开始,外包员工再来申请这个优惠的配套已经不允许了。

白痴Starhub擅自决定把之前所有的外包员工的折扣全部修改了,脑残。

PS: 就信号来说,肯定是Singtel最好。4G覆盖率目前是M1最好,但是长远来看,还是Singtel比较好。Starhub的信号出口都是走Singtel的,绝不可能存在Starhub的信号比较好的情况。事实上是你去到Basement或者外岛,Starhub都几乎没有信号了,但是Singtel会有。


这是霸王条款了,任何商家都会在最后加一句“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其实这一句话就是霸王条款,法律是不予承认的,就算顾客被迫签字同意了,也没有用,也可以翻案。


而且他们还说了一句很好笑的话,他们说:你手上拿的这个不算是合同,只是一个application form.

(我在录音)我问他: 你叫什么名字?你再说一遍,这个不是agreement?

他静静的不敢再说话。

此人还跟我说过一句:你们不是银行的正式员工,不该拿60% off, 这个是customer的责任不是我们的责任。

(我在录音)我问他:你确定这件事情不是你们的责任而是customer的责任?你重复一遍你刚才说的这句话。

他也不敢再出声。


坚决支持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熊猫MM俺太崇拜你了,以后JJ万一要维权也想请你出山哦:)


没问题,两肋插刀。我就权当是锻炼了,好玩儿~


如果真上法庭,希望在新加坡能看到法律的公正,这个世界藐视法律的人太多,平民老百姓都在小心谨慎的遵守着合同,凭什么位高权重的就能践踏。


顶起来,熊猫MM,支持你维权


Starhub肯定有专业的律师团了,想尽办法钻漏洞。

我绝对不会请律师,要自己辩护。我们就是弱小的顾客群,法律不公的话,用舆论来取胜。


是擅自修改合同!
但大家都不出声!starhub就赚大了!


免费上面有个*, 隐藏条款,应该写了只免费到什么时候。固定电话免费都是有期限的


店大欺客,可是我也没觉得hub有多大呀


没有你照片上的MM大哇!


是啊
当然改动不是很大,把我的免费座机取消了,每月收2块。
我的合约都不到一年就这么搞,他们短线什么的从不扣钱。霸王条款。


我跟你一样遭遇,所以打算合约到期换去别家。


一个人2块,一年24块。这么多顾客,加起来就是巨款。


主要是三家都烂,没办法


这句倒是真的。。。

三家都烂,只是看哪一间没那么烂而已。。。


熊猫妹妹可以取消协投诉吗?
我的电话,电视,网络,都是星河的。。:'(
随随便便就长了2元。。


哎!这个小岛国就是这样的,别说是公司有很多霸王条例!ZF不也有很多霸王政策吗?

这starhub也是闲的无聊,去查什么是正式员工不是。。。但是你说到手机翻新一下再卖掉,就太可怕了。。。


很多矛盾都是贪婪惹得祸。


话说我刚改签了singtel的光纤。之前一直用hub的,用了6年,然后前阵子收到电话说两年合约到12月12号就满了,就赶快改了singtel,都约好日期了,打去hub说不续约了却被告知网络合约要到12月底,提前几天解约也要被罚款!气死了!
手机1月到期,坚决换公司!


熊猫MM很有做记者的潜质呢

谢谢你帮助这些弱小的力量伸张正义哈


支持维权,老百姓也不是任人鱼肉的。


可以,打消协投诉电话,CASE 64631811 or 61000315


是的,不用还了。

反正最后最多也只是他们几封信到你家来讨债,寄了几次信后就会派正规的讨债公司上门讨债,但是不敢拿你怎么样。

Standard 程序,我领教过。

一概不搭理,不让进门,懒得跟他们啰嗦。最后这笔帐就变成他们公司的bad debt。不好好处理与顾客的纠纷的下场就是这样。


没错,Singtel是在抢钱。但是好歹是事先说明了,顾客要是不满意,可以不签。

其实Singtel这个marketing策略是在收拢资金,CIS加钱的同时也给顾客一些Voucher抵扣不用CIS的Plan费用。

然后鼓励大家拿MIO Home,这样手机线有折扣。算下来和用CIS的钱差不多。

如果顾客不选择用CIS的话,他们和一些公司的合作费用就省下来了,而且MIO Home会一直绑定着, 网络和电视的部分多赚很多。


每个公司都是这样的,翻新产品再卖。

Apple都明摆着这样做了,手机坏了不修,直接给你one for one exchange. 你以为换来的都是新手机?其实都是翻新机。

别的牌子的手机都有seal, 写明了如果seal坏了就不要购买。

只有iphone, 只有在外盒外面有一层塑料膜而已。包回一层塑料膜不要太容易了,毫无痕迹。


熊猫妹妹真是头脑清晰,口齿伶俐啊。支持你维权。


哇塞,从这句看以为你是个男人。

结果你是个女的。。


女子的身躯,爷们儿的心。。你懂的

为了心理强大,木有办法~


有时候搬了家也能找到,我认识的人被找过


确实!服务态度还差劲!盛港compasspoint楼下的starhub里面有个又丑又恶心的胖女人,服务态度差到极点!


也别把STel想的太好了。。。
最近他家的Facebook几次被大众炮轰,主要是mobile和mio的事情


很想知道结果会是如何。

但坦白说,真打官司,STARHUB未必会输。我不懂英国式法律,只是感觉而已。

虽然STARHUB没看清楚也好,没仔细核对也好,但现在发现了,那以后开始,按正确的收费处理也是合理的。虽然有合同在,但以STARHUB没仔细核对,所以要全部承担责任为理由在法庭上抗辩,未必站得住,因为顾客没有凭着诚信来做。


割了计划就得赔他们钱,更亏了。
他们无耻的很,我当时签他们就是觉得免费电话还好。


当然都不好,只能在差的里面挑稍微好一点的了,不然有啥办法,谁能不用手机和网络么


本来懂的,你这么一解释倒是给了我你是蕾丝边的印象了。

哈哈,纯属玩笑哈。


我觉得你的思维很清新很可笑。

什么叫顾客没有本着诚信来做呢?顾客本身又不知道外包公司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折扣才去签合同的。换句话说,是Starhub用高折扣这个噱头引诱顾客去签合同的。顾客又没有骗他们说自己是正式员工。Starhub一开始接受了,即认为合理,签署合同属于双方自愿,顾客又没有使用什么霸王条款逼Starhub就范。私自篡改合同条约就是违法。

这么简单。


Starhub Consumer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15. Additions, Changes & Cancellation
15.1 Unless otherwise stated in the Service Specific Terms & Conditions or otherwise agreed, you may apply for additional Services or request for changes to be made to existing Services verbally through our customer service (except for Services provided by StarHub Internet Pte Ltd), in writing by fax or post or electronically.

15.2 There may be a Charge if you cancel or change any order or Services.

15.3 We may from time to time change any of these Terms & Conditions (including the Service Specific Terms & Conditions) and/or such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agreed or accepted by you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our tariffs, price plans, Charges and payment terms). We may also from time to time withdraw, suspend, or change any of the Services. We endeavour, where reasonably practicable, to give you reasonable advance notice of such changes. We will notify you of such changes through written notice, electronic mail, our bill, our website or such other form as we may deem appropriate. You agree that the display of the revised Terms & Conditions (including the Service Specific Terms & Conditions) on our website will constitute notice of the changes. Your continued use of the Services will constitute acceptance of the changes and this Agreement.

其他公司的我没看,估计都是大同小异。真打官司,你未必赢。这种事,最多在CASE或者什么小额法庭大家和解算了,这是最好的方法。


对你表示无语,你先把Case看懂了再来发言吧。

顾客没有欺诈Starhub,没有做[关键词屏蔽],也没有宣称自己是正式员工。

Starhub也没有在他们的店面里面挂告示说非正式员工不得享受和正式员工的同等待遇。

他们给好几十个非正式员工做了签约手续,绝对不是没有检查清楚这么简单。

一个人眼睛瞎了我能理解,难道不同店面的不同员工眼睛都瞎了?

如果你连这都想不通,那我只能说没关系,口袋里多撺点钞票,骗子骗的就是你这样的人,被骗了还要给别人擦鞋。

如果觉得我说得太难听了,请原谅我的直白。


外包公司员工去签的时候是以正式员工的身份去签的,是吗?(STARHUB发没发现是另外一回事)。STARHUB以为他们是正式员工,所以就给了60%折扣,是吗?


这本身就是霸王条款,为什么你Starhub可以随便改条款,顾客就不能变?
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这是霸王条款,如果你认了,你吃亏,你自认倒霉,你继续交钱。

但是你要注意看最后一句Your continued use of the Services will constitute acceptance of the changes and this Agreement.

只要你不继续使用他们的服务,就表示你不接受他们的更改。

他们有权利可以改,顾客也有权利不接受。没有双方都Agree的条款不叫Agreement,改了也是白改。

所以我在这里告诉大家,出现任何维权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和商家确认他们要不要给你处理这个案子,如果拒绝处理,你要维权,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通知商家你会立刻停止使用他们的服务,并且你真的停止使用。以此来表示你不接受任何更改和你认为不合理的条件。


签你说的CIS配套是不是只有正式员工才可以享受的?那些外包员工怎么也去签CIS配套了呢?


外包公司员工去签的时候是以正式员工的身份去签的,是吗?(STARHUB发没发现是另外一回事)。

不是,外包公司员工去签的时候是以XX银行职员的身份去签的,没有说明是正式员工还是外包员工,只是提供了员工卡给Starhub验证。

STARHUB以为他们是正式员工,所以就给了60%折扣,是吗?

我不知道Starhub以为他们是什么员工,他们脑子里面想的东西无法考证。他们只是看了员工卡并且复印了,就给了60%折扣。员工卡上明确写着 Contractor和Company: XXXX Pte Ltd (外包公司的名称)字样。

不要说有以为还是没有以为,有或没有,都不是顾客的责任。顾客没有存在欺诈行为。


starhub是不是很快就要查到我头上了?我离开以前的公司已经2年多了,CIS的线还在用,电话renew都没有什么问题。


那要看这个条款是否抵触新加坡法律(这个太专业了,我也不知道),如果没有,不管多么不合理,也没办法的事,唯一的方法是你不用他们,但我看所有电信公司都差不多,难道你不用手机,不上网了?


我前年签了*hub光纤网络,他们不能按原定时间来安装,就借了一个cable网络给我用,后来光纤装好了,我打电话要他们拿回借我的网络,他们拿回去后就在给我的帐单上加了1300块钱,说是我提前解约的罚款,我交涉了一年多才取消,期间客服承认是他们的错,可是不停的来催款信,律师信,还把我另外两条网线掐掉,打电话去恢复又收接通费,我又得打去骂人才取消接通费,感觉他们里面很混乱,还是故意讹钱呢?


不一定是,这要看个别公司怎么规定,电信公司怎么规定。

公司允许的就可以,公司不允许的就不可以。

Starhub的门店员工应该自己根据内部规定核对把关。

很简单的,现在很多MNC请员工都是经过专业的Agency公司,员工挂名在Agency下面,但是是属于MNC的Contractor. 你能说这些员工不是这些MNC的员工吗?他们从头到尾都在MNC服务。一般公司都会给这样的员工同样的福利的。


一般他们不会闲得蛋疼去查,有需要才会查


所以你那个麻花银行和STARHUB间的CIS PLAN是怎么规定的呢?要搞清楚这个。


什么叫不合理也没办法啊。。。。不合理就维权啊!

软柿子爱被人捏就没办法了


你也不知道就不要在这里扯!
你不去抗争,你可以随你的便,但不要说没办法的!


这是因为不同的部门没有互相沟通,就按照他们单个部门的规定来处理你的东西。

Cable的签约部门管你提早解约。
收费部门跟你收钱。
光纤部门只管跟你把光纤装好,其他一概不管。

这就是传统管理模式公司的弊病,互相不通气,通气就要很久很久时间。


说起CIS,每个公司的折扣不一样我可以理解,但是像我们公司这种CIS买手机比外面自己去签的手机还要贵,谁懂?

SAMSUNG (Customer Care Hotline : 1800-726-7864)                                       
Models                2 Years Plan                        LIST PRICE
                 New          CI(21mths)          CI(12mths)        
Galaxy S II i9100 (Black / White)         W/GST        438        438        788        638
(3.5G/Quadband/8 Megapixels/FM Radio/GPRS/Bluetooth/Android 2.3/WiFi/A-GPS)        W/O GST        409.35        409.35        736.45        596.26
                                       
Galaxy S III (Pebble Blue/Mable White) [micro-SIM Device]         W/GST        648        648        998        888
(3.5G/Quadband/8 Megapixels/GPRS/Bluetooth/WiFi/AGPS/Android 4.0.4)        W/O GST        605.61        605.61        932.71        829.91
                                       
GALAXY ACE 2 (Black/White)        W/GST        218        218        568        438
(3.5G/Quadband/5 Megapixels/GPRS/Bluetooth/WiFi/Android 2.3.6 Gingerbread)        W/O GST        203.74        203.74        530.84        409.35
                                       
GALAXY Note 10.1 (N8000) (White)          W/GST        698        698        1,048        988
(3.5G/Quadband/5 Megapixels/GPRS/Bluetooth/WiFi/Android 4.0.4)        W/O GST        652.34        652.34        979.44        923.36
                                       
GALAXY Note LTE (N7005) (Blue/White)         W/GST        648        648        998        898
(4G/8 Megapixels/GPRS/Bluetooth/WiFi/Android 4.0.4)        W/O GST        605.61        605.61        932.71        839.25
                                       
GALAXY S III LTE (i9305) (Marble white) – NEW [ micro-SIM Device]        W/GST        768        768        1,118        998
(4G/8 Megapixels/GPRS/Bluetooth/WiFi/Android 4.1.1)        W/O GST        717.76        717.76        1,044.86        932.71


我反复要求他们拿出规定的文件来给我看,他们拿不出来,说要再联系银行的HR确定。

即使确定了也没有用。

我说了,我可以假设他们真的只能给外包公司员工20% off, 即使银行也是如此规定,但是他们不应该给这么多人按正式员工的折扣签合同。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这个折扣吸引,很多人根本都不会去签,也不会签几条,不会存在这些交易。

他们属于打假广告骗取交易,或者说是自己把关不力。这些都是Starhub自己的责任,和顾客无关。


是不是月费便宜很多?


这个就不知道了,business line,账单我也看不到。手机钱要自己出。
估计你说的对,月费便宜。


Starhub会坑人,不要用它的服务,可以买它的股票。


我还打算签hub的,这。。。这。。。
现在也没有member一年送一个手机的那个promotion了么?


Shub烂到要死,几天前打电话说我们欠费17块多,从来没用过他们的电话,差不多三年前用过有线电视。都这么久来催钱,我们都不记得了。真是差劲,以后再也不用了。


关键还要看合同上的具体说法. 有没有必须是银行的职工才有资格享受60%的折扣的条款, 这点最重要. 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没有能完成合同所要求的条件, 那么合同就是无效了. 比如说甲方不是银行的职员, 那么合同就视为无效合同. 还要看合同上有无规定, 合同无效后, 甲乙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说的没办法是你不可能改他们的TERMS AND CONDITIONS,STARHUB不会改,SINGTEL不会改,M1也不会改。

他们不可能为了一个消费者去改这些,是很无奈,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所以新加坡法律有保护消费者的地方,但也不可能很全面,没有一个国家做的到。

如果他们违反了合同,当然需要维权,不违反,T&C看都不会去看。


你说的是Hubber?有一年recontract的,但是你要有hub, 就是网线,电视,手机都有


合同无效就最好,那就是说不用按照合同再给钱了。


请看清楚了,我指的是T&C里的条款,你去为了这些条款维权,疯了吗?我没说我的月费是15元,他们收19元,我不去维权。

T&C的条款,你就算打官司,他们也不会改的,大公司就是这样牛,M1,SINGTEL,STARHUB全部都是。你可以比他们更牛,不用他们!


对就是那个,签一套不是可以一年换一个电话么,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了。。。


现在用的hub呢。


很想看看最后的结果,顺便学学如何维权。我想换配套,换去m1?被starhub骗一次:两年合约到期后暂时没去签新plan,费用更高了。“两年配套的promotion没了,所以,贵了。。”。。。。

借热贴顺便问问:

singtel的光纤,装了半个月,一直有问题:miotv不可用,无线上网不行(除了一台apple的电脑可用,但其有线连接却不能用)。。电话咨询几次,一次解决了问题又来,又一次解决不了。。。前天singtel的人来了,好了,昨天没问题,今天问题又来了。。。。。晕!

谁有碰到同样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谢谢分享一下!!用 m1或starhub的同学,光纤配套有这个问题吗??


借贵贴问问,starhub 居然连续半年charge我们网络费,我们没开通此服务,这不是恶意欺骗嘛,强行在顾客身上收费。这事要发生在美国就好了。


合同中写明了只有正式员工而非外包员工可以享受的吗?
看楼主的描述这个之前并没有人通知啊


“不会改,不可能改他们的TERMS AND CONDITIONS”
大公司以大欺小,不代表是正确的。小顾客就是要团结起来和他抗争下去。就像以前地铁公司说不能装围栏,还有部长出来为他们做说客。但现在在舆论的压力下,地铁公司不是装了吗?
不会改,不代表永远不会改。
不抗争,当然永远不会改。


好久不见!

我的合同终止了,钱照扣。发现了去讨。。。 一句sorry都没有。这不见欺骗,叫错误。。。。


本case的关键是看谁错在先。。。。


死大哈就是垃圾,上次我签它的网络电视配套客服说全部加完59. 后来我从来就没收过59的账单,一次比一次高。他们把它零零碎碎分了一大堆,要去一条条算也是很烦人的事情。

后来一气之下就换M1 fiber $39/m 100mb. 说了加2块router rental, 每个月账单都是41,一分没多, gst都没有。感觉好多了。


T&C 里面很多霸王条款,真的上到法庭,也会酌情处理,不会完全按照他们的霸王条款来做。


大公司就是这样,欺负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反正他们自己有公司律师。有理没理都来折腾小老百姓。就算他们自己打输了,对他们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


万恶的麻花,这种鸟银行怎么能搞这种事呢

hub一点错都没有


想想SH的股价和股息:D,
以往的种种委屈都放下了:'(


你的言论好另类啊,观察看有没有立场。


这个帖子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对hub的诉苦大会了。。。


Starhub还欠了我三块多钱,都三年了,打了两回电话说给寄支票,就是没收到过。我老公电话也是,欠几块钱不还我们。拿这点钱能发财吗?
哪天我心情不好就打电话去骂骂人出出气


话说m1在causeway point楼上的那个小店里的一个自认为美的大婶态度也很差。
当年我八个月的大肚子在那里问几个问题,那大婶装的很资深的样子,让我换了三个柜台都没给我办事,别怪我泼妇,当场被我骂回去,屁大点的事让个大肚子站了近一个小时,反正我也不怕丢人了,生完变瘦谁认识我啊


可千万别催他们还呀,就用这三块钱来出气、便宜!


哈哈,乐死我了


我也这么觉得,实在气了就打电话去骂骂人也挺好的


对,本来签了家庭配套网线加有线电视送免费市内电话的,突然要收两元月租,还说是优惠,感觉被骗了,俺就是故意不交,拖他10个月一起还。


上次签Singtel的CIS plan,手机要在普通plan的价钱基础上再多加50块。真是很无语。电信公司真是越来越精了。


那你最终还是还了呀。。。十个月就还20么


我签的时候已经加了100了


没还,不过也没见他们催。我的意思是实在不能拖了再一起还, hub让我们不爽我们也别让他们太轻松拿到钱。

用 hub10几年了,以前还偶尔会收到voucher可以抵买手机的费用,现在屁都没有,还收的越来越贵,为了2元伤了客户的心。
到头来吃亏的还是hub自己。


这里人气旺,问个在M1签iPhone 5配套的问题,我签的是4GSM的配套,可发现手机一直显示3GSM,我有开LTE,两次打去M1问,两个职员居然给我两种解释,第一个说我的卡有问题,需要换一张。另一个说有LTE就是4GSM了。看同事的手机有显示4GSM,不过他们拿Singtel的配套,我查过自己手机的Setting,Network那边显示SGP-M1-3GSM,有和我一样情况的吗?请扫盲一下


你有 enable LTE吗? 在setting–>general–>network 里面


有啊,我有on


是不是你的区域没有4G覆盖?


我开始也怀疑是不是这个问题,可是同事和我在同样的地方,她们的手机有显示4GSM,手机拿了一个多月了,无论走到哪里都显示3GSM


是不是你的手机固件有问题?还是卡有问题?重新刷一下OS吧


谢谢答复,我试了,下行。刚才又打去Ml确认,职员说有显示LTE就代表是4G,所有Ml的用户都是这样。


对呀,LTE就是4G


支持一下楼主。

这种事情在岛国屡见不鲜,个人经历是,跟她们打了,打个鱼死网破。

@去年时,我一直用了5.6年的号码不想跟换,但一直接到不显示号码的骚扰电话,不是不说话,就是向你兜售什么理财产品。。。。。要么,就是,什么。。。恭喜你,中奖了之类屁

话电话。

每次,我都会问,您是哪位,为什么有我的号码?我的信息为什么卖给不相关的人,和机构,等等,,,无果。。

被这些电话干扰了3个星期,,我疯掉了。决定采取行动。

1:是打回星河的客服,问:可否帮我查一下这些匿名号码的来源,前前后后,转了1个星期,回答是:没有办法追回号码来源地,有什么隐私权,技术屏蔽等屁话。。。(省去300字)

      那我就问了,难道你们不关心我的隐私权?我是你们那么长时间的老顾客了,我现在有问题,需要你们来解决。。。无果。。

2 : 打电话去警察局,做一个报案的记录。又转了N圈,终于转到管我所在地的警察局(片警),说了以上的困扰,一天内有37次的这种电话,连续3个星期,我要报案,有人骚扰了我的

     正常生活,请记下案底(我以往的经验是在EU,即使你不知道是谁在影响你的生活,你有义务向警察,警官 或监管部门报告,有此类事情发生,要记录下来做备案,,,如果案例多

     于一定的数目,监管部门要做相应的保护措施)。

      好了,线是连起来了,女警官告诉我:你必须给我们那个号码,我们才可以帮你查到是谁在骚扰你,才能跟好的保护你我哭呀,说“阿姐,我要是知道是哪个屁号码是谁打来

      的,  还来求助你们么,我自己就搞定了。我只希望你们做个记录,有这种事情发生ing,记下投诉人的信息和事件而已。。。女警官回我::sorry lah,we can not do much lah, ASA u  

      can not provide the number which one make you in trouble,,,,,,,lah  无果,,, 连个案都没地方报,xxx什么世道。。

3 :精疲力尽的我在求救无门的情况下:愤怒的写了一封信给星河{{取消合约}}给了一个星期的期限,如果没有答复,从xxx日起:::我不会再用这条线,也不会付任何跟这条线路有

     关的一分钱。full stop.

     结果  :2天后,星河的客服高管来电话,先道歉,,,,说要帮我解决问题。。。给我换个号码,要收XXXX的手续费。我没回答他,直接挂断。不想浪费我那有限的时间。

          10分钟后,来了sms 说他是谁。。。他的解决方案是XXXX重复以上的说法。我回说:不可能。如果真的想留住我,向你们求救无果,3个星期的精神煎熬,如果只剩下换号码的方

           案,也可以,但是,我需要,@ 在过去的5.6年间所有往来号码的check list, 因我要通知所有人我号码的变更。。@换号for free, @2个月的免话费。 需要在一个小时之内回复我,   

           不然,就还回到取消合约。

      大结局是:换号免费(给了6个号码,自选),选好后,立即生效,即日起,月租减10新币,永远配套。除非自己换其他配套。

         
ps, 说良心话,坡县的电讯业被某家垄断着,也没太多选择。这几年没少跟他们吵,当然都是多收费呀,或收费不合理呀,起价不通知呀。。。等等现象。。我作为一个消费者,难道就

真的只剩下,花钱的份儿了么????如果我的权利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践踏,(号码信息卖给第3方等。)谁来替我说话。。。。

你们有好招么,来维权。。


star hub 确实够烂。以前我到一年终止合同。 欠了我几十块钱。一直没还。打电话去说很快会寄支票来。几个月过去根本没见到支票的影子。跑去他们的店里。客服态度差的要死,一直看电脑不搭理我。后来我怒了,说要见他们经理,才开始帮我查。居然和我说我的地址错了。尼玛,真是放屁啊,帐单月月不拉准时寄到家,怎么寄支票,尼玛寄支票地址就错了。到现在都快两年了,也没拿回钱来。
牵电视有线,都用了大半年一天老公无意看帐单,发现有几个台我们根本没开通过,却一直在收费。打电话过去,只说sorry,会帮我取消。之前交了大半年的钱也是白交,一分不退。。。
开通的体育频道本来就是为了看球赛。尼玛现在意甲英超西甲啥重要的联赛都不转播,转些葡甲神马的。。。你们全家才看葡甲泥
再说手机线,我老公牵ipnone,也是公司的优惠,免24个月的来电显示和autoroaming. 结果出国发现outoroaming根本没开通。。。手机在国外成了废铁。。。打电话回去说马上开通,还和他们强调了是公司的免费优惠,结果下个月帐单还是多收了开通费和十块钱。。。

还有签优惠配套的一年合同,到时间你不取消他不会通知你下月直接收你原价。我就碰到一次,打电话去说已经收的不能退了,但告诉我如果再牵一年可以稍微优惠一点。当时就觉得也行吧,省得再跑一趟。尼玛第二天同事就说starhub有新的配套,多少钱多少钱,一听,尼玛比我的便宜了10块钱一个月。。。。  真是各种不要face的骗钱哪:@:@:@:@


还有Starhub,Singtel 的客服电话那叫一个难打啊,等半小时能接通算你走运。从国内刚来时真不习惯,国内移动的客服热线我就没等过超过一分钟。反正我有等的烦了,电话接通直接骂starhub客服解气的经历


噢,所以手机显示M1-3GSM LTE就代表是4GSM对吗?


Helloshop的工作人员也是很让人无语的,上次renew contract给我乱加了autoroam,收了两个月钱我才发现。。。
我就搞不懂我renew个contract他们给乱加收费项目干什么。


这些电信公司的客服水平也很差
上次申请了固定电话的呼叫转接,他们都整不清楚,弄了一个礼拜n通电话菜弄好
每次打电话进去,每个人讲法都不一样
简直烂到家了


支持拍掌!!!


这有什么,很多人只看现象不看本质。

这种银行连这些东西都搞不清楚,坑爹啊。根本应该预见到这种事情。当然,拿线的人也有占便宜的嫌疑。要知道,一旦你不是这个公司的员工,你也会有麻烦的。上来就签那么高的,就是为了多占


而且,说严重一点,是涉嫌欺骗。他们自己知道自己不是银行的员工,利用了电信公司的信任+一点无知

自己明明知道自己不是银行职员,却利用银行的一个似是而非的门卡去“冒充”银行职员从而得到好处,还尽往高的配套签


银行与STARHUB签的协议应该没有那种模棱两可的条约存在,问题是这批客户去签约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去的。


不懂不要瞎说,看看后续再说话。

再者,你真的天真的认为电信公司相信顾客?任何一家电信公司都只看black and write, 不是trust

在各种条件的允许下,占便宜有什么不对吗?有道德问题吗?触犯法律吗?如果你的公司一个月给你报销话费75块钱,在可以拿60% off的情况下,你是拿$39.90, $59.90, $99.90 还是 $199.90的计划?前提是月费月高买手机越便宜(傻子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还选择低月费的配套,我真不知道是该说你高风亮节好还是脑子不好使好了。。。


是没有模棱两可,是Starhub自己吃屎了。

看第一页后续。


银行本身是承认Contractor也是自己的员工的,哪怕是临时工,扫地的也是自己的员工。只是看是不是给不同的员工不同的福利而已。这点银行还是很清楚的。

所以银行和Starhub有明确的协议,只是Starhub没有按照执行。不存在什么谁拿"门卡"去冒充和欺骗。


这里看到的是吐槽Star Hub的,Facebook上Singtel是民怨沸天。好像就当初我最看不上的M1 现在翘脚。。。


因为 M1的 用户相对少很多,他没有电视,大家基本上都签了三合一。

而且M1也深知,他们要留住顾客只能靠低价格和服务了。M1的价格永远是最低的,卖新款手机永远是最快的。为了抢一点点生意,他们都是凌晨12点就开售。


你真能扯。

银行承认扫地的也是自己员工,真是笑死人啊。银行的目标就是减少STAFF的数目,contractor都不算,更不要说什么外面的contractor,那福利是一点没有的。还算自己员工?我手下全是contractor,所有的福利什么的,都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引用: 不懂不要瞎说,看看后续再说话。

在各种条件的允许下,占便宜有什么不对吗?有道德问题吗?触犯法律吗?如果你的公司一个月给你报销话费75块钱,在可以拿60% off的情况下,你是拿$39.90, $59.90, $99.90 还是 $199.90的计划?前提是月费月高买手机越便宜(傻子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还选择低月费的配套,我真不知道是该说你高风亮节好还是脑子不好使好了。。
你才不知道瞎说。

你是银行员工吗?你甚至不是合同工,是外包的。你只要当时没有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是麻花的员工,这些根本不会发生。

傻子都知道?就你不知道。你知道吗:即使是银行的员工,当辞职或被裁了以后,这些折扣就没有了,那你到时候怎么办?这些你想过么?没想过吧?光看到眼前利益?光说法律,麻花的前提你都不满足,还讲什么法律

我当然高风亮节,你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可能不知道,即使银行里面,要签这种高的,也要头头同意才行。

我这个人喜欢一针见血,说到点子上。如果你认为你应该被算作麻花,那就去找麻花,让他们给你解决。否则,你就应该知道自己搞错了,应该是个包子,看怎么善后。当然,我相信会有解决方法的


那么你是麻花银行的员工?你知道麻花银行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不要把你的公司和别人的公司相提并论,你公司怎么运作,不代表别的公司也如此。

事实上麻花银行和Starhub的协议就是如此,2012年9月1日之前,Contractor Staff都和正式员工一样可享受同等待遇,哪怕扫地的Contractor都可以,只要有麻花银行的Staff Card.

2012年9月1日之后,才取消此项对于Contractor的福利。

这是Starhub Customer Service Head跟我说的。

麻花银行的规定就是如此,而且就算签200块的计划也不需要高层同意,反正就只给你Claim那么多钱,你自己看着办。人家就是大方,你不服?

至于被裁之后怎么怎么样的,现在跟我有关系吗?被裁了吗?别扯那没用的


引用: 2012年9月1日之后,才取消此项对于Contractor的福利。

至于被裁之后怎么怎么样的,现在跟我有关系吗?被裁了吗?别扯那没用的
那你找starhub干嘛啊,找麻花啊。staff card,你都不是staff,哪有staff card

当然,你可以不以为然。我还是那句一针见血的话:如果你认为你应该是麻花员工,那你去找麻花,他们应该替你出头。冤有头债有主

你也可以去打官司,但我建议你把麻花一起带上。一定赢,行了吧。


我来新加坡时,就是签的M1的30元左右配套。每个月都是90多块钱的电话费,自己想破脑袋都想不出自己有用那么多。打电话去M1询问,客服的就说你自己打了那么多,我就要求查看拨出电话号码明细,他们又说不提供本地号码的详细名目,只提供拨往外国的外地的电话号码。我都没有直接拨打过外国的外地的电话,那时都是时兴使用电话卡。而且我本人,天生好静,并不喜欢讲电话,我要么使用手机短信,要么使用QQ、Msn和电子邮件。我的电话费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几经交涉未果,月底的电话单到来还是90多元。

2年合约一到,我立马把M1的结束了。

然后转去了Star Hub。我在Star Hub的配套也是30元左右,从来没有用超标过。后来升级到39元的上网配套,也是没有超标过。我的电话费一直都是30来元。

怎么看,当初的90多元的M1肯定有问题。


我都用Star Hub。感觉服务可以。
唯一一次出问题,就是有一次一个bill。突然多了1百多。我一看,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打电话一问,查过了说bill错了。下次扣回。
kao,如果换了不仔细看的人,这个钱不是被黑了?


你是看不懂还是怎么的,现在出错的是Starhub, 他们在新协议生效之后不应该给Cotractor 60%但是他们还是给了,管银行鸟事么?

银行跟Starhub黑纸白字写清楚的9月1号之前可以给,9月1号之后不能给。

银行去帮一个小兵出头?你以为银行很有空咩。他们最多也就是只能给Starhub丢一句: 是你们自己的错,你们自己处理好。


那你还老老实实给M1每个月交90多块钱?


绝对被黑了,他们永远都在用这种手段黑人,尤其是走Giro付款的

所以任何月费都不要走Giro付款,多出的钱很难拿得回来


M1 账单经常出错
Singtel 配套经常出错
Starhub 账单和配套经常出错


你,自己想不明白。别上来就是别人吃屎。我看是麻花吃屎,你自己不明白。还我看不懂?

谁跟你说“出错的是Starhub, 他们在新协议生效之后”还是应该给你60%?你如果认为是那样,直接去打官司,肯定赢

员工配套,一般都会说如果不是员工了,折扣就没有了。这就是我前面说的,要考虑这种风险:如果你辞职或被裁了,配套价格会很高。不要只看眼前利益。我说的你一点都不能理解 ,还问“被裁”跟你有什么关系。现在的情况相当于你不再被承认享有员工的折扣了。所以,有冤屈,去跟麻花打

我从一开始就一针见血:

1,麻花吃屎(让外面的员工用同样的pass;然后让他们享有员工折扣、后来又取消)
2,本不该是外来员工的折扣,应该不要占这个便宜。占了,也要注意风险(离开岗位了,折扣取消了)

你看不明白或不同意,我没意见,尽管去打官司。

不要说我看不懂,我看得很明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starhub的问题,他们会还,你的问题,你自己还,麻花的问题,麻花还。


我真的对你表示十分无语,你看字认真点好吗。

我是说新协议生效之后,Starhub不应该再给Contractor Staff 60%的折扣了,但是他们还是给了,这是Starhub的错,不是银行的错,明白否?!

至于未来可能有的风险,被裁员之后什么什么的,和现在这个纠纷没有一毛钱关系,不管协议如何变,员工的身份是没有变的,不该受到影响。

咱能不节外生枝吗?你能不操那么多心吗?!真心谢谢你啊!


是真的,我现在给自己多加了一项任务,每月要求各BILLS寄PAPER账单(M1还是电子账单),每月审查有无错,甭管BILLS是用什么方式扣款;今年就纠正过三项错误了,再也不相信他们。


Paper bill是要给钱的哦,5毛钱一份,坑爹


Starhub管理混乱,也不能把责任推给消费者啊。捅给报纸吧。Singtel,m1应该很乐意看到这样的新闻。


M1没要我给钱啊。
从97年他们登陆新加坡我就用到现在了。


大家真心不忙呀,觉得楼主也不厚道呀,可能人家开始弄错了,想改过来,至于在这散播这些负面消息吗,


那我以后要注意了,每次帐单都是老公还,我相信他从来没仔细检查过,除非这个月比以往增加了很多钱。对m1不满有一次在一位职员的大力推荐下签了两条线,可是她根本没告诉我当时随配套免费给的手机在中止配套时要退还,否则罚100块。我打算换配套时才被告知,两架手机现在都不在了,还在跟M1交涉


莫名其妙,你自己后来加东西了,我看什么?

“因为那时候iPhone 5即将上市,他们怕正式员工抢不到iPhone 5, 所以把非正式员工的此项福利取消了。”

这是你后加的,你不怎么不怪麻花呢?不是他们干的好事吗?人家也说你们的HR会联系你,说明这是麻花内部的问题

看了你后来加的这些,我更相信我一开始就说得对的,是麻花的问题。有本事该找麻花去,


:victory: 我这个都不敢说,已经火冒三丈了。一说,就不让你关心了。


看到这里事情也比较明了了,楼上有几个说是占了人家便宜。占了又怎么样?员工是否知道这样一个福利的减少?如果知道这个福利的减少为什么要去多签一条线?难道能未卜先知,知道Starhub的员工会给错折扣?
这个明显是麻花银行没有与员工沟通+Starhub操作上的失误。
对楼主的朋友以及类似的Contractor员工来说,这个难道不是用60%的折扣把客户骗进来,然后突然告诉你只有20%的折扣的骗局吗?


singtel 也好不到哪去哦,经常地铁没信号。。。


看到现在,没觉得楼主的朋友有什么不对,除非银行已经通知9月1号以后取消合约员工的60%折扣的福利,而他利用了starHub员工的疏忽去欺骗。否则楼主的朋友只是正常享用自己的福利,而starHub执行方面出了问题,却要让顾客买单


没怎么用过M1,singtel要给,不要脸


问题是他们压根没有想改好,只想往坏了改。什么叫散播负面消息?难道应该自己吃亏多花钱然后还不能出声?


没被告知就别还,重点是你有证据你没有被告知吗?


我决定不跟你说了,说了半天也说不明白。

决定把时间省起来。

我就不找麻花,就要找Starhub。我愿意。


我就是这样跟Starhub的客服说的,欺诈[关键词屏蔽]易,他们也承认性质算起来是如此。


这么严重啊


不要脸,只要钱


你确定?


注意发帖语气。


这个靠谱。虽然错不在用户,运营商有疏漏,但这个官司没得打。starhub 弄错了,过去的不算,剩下的改正,然后就完了。用户没什么损失,反而白用了几个月的新手机。你不能因为新手机要被拿走了或者便宜月费没了就去告运营商,那本来就不是你的。


莫名其妙是语气不好?那收回


大家都是捏软柿子,真正的元凶,她捏不动


我不是特意指这个回帖的内容,还有其他的,本来你是帮人,可是人家看起来好像是吵架。


你说的两种解决办法就是我所要求的。我没有要求额外赔偿。

不管是不是认为顾客永远是对的,至少我认为这次我没有错的。


不需要,你省起来吧,这不是一个问题。


并没有人想白用什么新手机,因为另外去签线还能得到一个更新的手机。只是换手机的痛苦相信大家都很清楚,back up — restore要搞很久,而且贴的膜要几十块都废掉了,新手机还要再贴膜。

也没与人觉得用他的低价配套占了便宜,当初拿这个配套想占的便宜只是买手机价格稍微低一点,和月费没有什么关系,根本用不到那么多。

我希望你们的思维方式不要局限在这一个人的case上。据消息称,一共有28个人被影响了,都有同样的事情发生。

28个人,如果每个人都用了2个月的这个合约,现在要去割线退手机,但是不退月费。也就是说Starhub白赚了56个月的钱。事实上每21个月到24个月Starhub就要送一支手机给客户,如果是正常签约的话。这样算下来,Starhub至少省下了2支半iphone 5了,这是2000多块钱的额外纯利润。

凭什么犯了错还能多赚不该赚的钱?我就不愿意。


楼主,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你已经冒用银行员工的名义,在电信公司获得了原本属于银行直属员工的福利。当然,电信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业务不熟悉,在你购买时没有认真沟通,因此,造成了今天的纠纷。电信公司员工肯定会受到经济上的惩罚,电信公司不会自己承担损失。 但,真心地说一句,如果电信公司给你提出中止合约,退机子,你应该配合。你使用不到两个月,经济上也没有什么损失。最起码,你已经享受了两个月的新机子。

但是,如果你坚持不退机,要求赔偿,或进一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造成的结果,对你的朋友真的不太好。为一点小钱,不要给自己找那么多烦恼。 来新加坡,生活已经不舒坦了,何必还要给自己添那么烦恼。  

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你的朋友可能会承担法律费用,并赔偿。电信公司没有损失,卖给你手机的工作人员肯定丢掉工作。我觉得这样的结果,对谁都不好。

楼主,我支持你维权。 但这事儿,真不值,消消气。   

(个人意见,不妥之处,见谅)


很中肯很理性
方案1,顾客方欢迎,服务方不接受
方案2,服务方offer,顾客方不接受。顾客方认为因为有这个便宜所以我签了这个计划,2年合约也履行了几个月,取消合约退还手机同时,服务方应该把这已支付的月费还给顾客方,已使用的服务就当服务方无偿提供。顾客这样要求看似很不合理,但也有其理由,简单来讲就是因为顾客方签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低价且2年分期付款买一个iphone 5,顺便得到的手机服务相当于免费的,所以取消合约退还手机的条件就是,服务方应该把买手机的“首付”和已支付的“月供”还给顾客方,确保顾客方“零损失”。

个人认为从合同精神上讲,楼上说的“as it was”很好,合同过去的部分服务和费用已经发生了,就应该让它过去,并且已经服务的价格已经是打了四折的了,不应该住回追究,同样手机退还也不应该去追究折旧。

因为对方出错而占的便宜不是理所当然的

举个两个案例

在天朝,ATM出错,有人取得大额现金潜逃,自首后判盗窃罪得无期徒刑

在新加坡,DBS ATM出错,取10块得50块钞票,大批人排队取钱,过后银行把自动把多取的钱从户头里扣回去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想。从你朋友的角度来说,比如说他2个月花了月费 40×2=80,也用了手机2个月,另加 cash topup 若干。
现在starhub要终止,已经用过的2个月月费不用补回差价,手机退回给starhub,当初的cash top up也退回给你朋友。
这样你的朋友只是损失了80元月费而已。而且如果他本来就要打电话的话,那当初starhub拒绝他,他也会去签其它线,同样会有其它40元的花费。
当然,如果你要算其它什么贴膜保护套费用,买app费用之类的,也是小钱。

不到100块钱的官司,不值得去花精力在上面,而且极有可能打不赢的。


大家都知道,三家电信公司的电话签线服务都有公司合作计划,俗称CIS Plan,不同公司给的折扣额度不同。然后呢,Starhub给了麻花银行这家的员工60%的折扣,只要是签订99块或以上的计划。也就是说,麻花银行的员工去Starhub签一条99块的手机线,可以几乎免费的拿一个好手机,然后每个月的月费只要交40块钱左右。相当于一个2年的合同(其实是21个月),一共只要交40×24=960元就可以使用很好的配套,还有一个价值千元的手机。

如此划算的东西,当然麻花银行的员工们都去签啦!在麻花银行工作的包子公司的外包员工们也去了。签CIS配套,电信公司就是靠看员工卡,并且做一个复印件,就算是核对程序了。

所以在2012年7月到9月这段时间里,在麻花银行工作的很多包子公司的员工都顺利的签到了60%折扣的手机线,也拿到了很多iphone4S和iphone 5,有些人还签了好几条。应该在2012年7月之前也有这样的事情,只是我不太清楚,因为麻花银行在MBFC的分行是才开不久的,其它分行的外包员工也应该一直有享受此类的折扣。

从楼主的描述上看, 楼主朋友有”故意”用工作卡来”冒充”银行员工, 来获得不当利益的”嫌疑”. 楼主有些轻描淡写, 弱话其朋友的”故意”, 而放大电信公司的”错”. 因为从始至终, 楼主的朋友都知道自己的身份, 自己不是银行的员工, 也知道电信公司所给的折扣是给银行员工的这个事实的. 本来从开始是自己的错, 后来加上电信公司的错, 自己就把所有的责任转嫁给电信公司.

这家电信公司以往服务的好坏, 与这个案子没关系. 不能利用其以前存在的失误或过错, 来误导其他人来相信电信公司如何坑人, 在道义上支持自己的主张. 用去CASE威胁, 没有道理.

我还想强调我前面说的话, 楼主的朋友不是银行员工, 就无法享有那份折扣. 合同不成立; 后续的事就是, 退回手机, 双方终止协议, 这是唯一合理的选择.

我希望楼主最好把事情搞大, 按找自己的意思, 争取把那家电信公司搞臭, 最好上法庭登报纸, 来一场全民大讨论, 谁是谁非, 自有公断!


奇怪?何来”冒充”二字。
一楼starhub已经回复了。 2012年9月1日之前麻花staff与Contractor可以用同样的cis配套。而9月1日开始才不同的,但员工没有被告知,而starhub也“默默同意旧制”—为什么??


我说了,在9月1日前,Contractor都可以签这种配套,银行承认,Starhub也承认。只是9月1号后银行不再给Contractor有同等福利,不代表银行就是否认了Contractor也是他们的员工吧?员工的身份在9月1日前或9月1日后,工作身份都从未改变过,员工有何责任?唯一的责任就是Starhub没有把银行的关于"自9月1日起我行合同员工不再和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的通知下达下去。而合同员工作为顾客也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员工也没有以身份去欺骗,如果是欺骗,那么从第一次开始就该算上。我有轻描淡写吗?我每个细节都写得很清楚。至于我有没有规避什么是你自己的看法,我写我的Case当然是基于我自己的观点了,我认为我没有规避任何东西。

而就我自己本人的经验,我也当过所谓的合同工,外包工,我的任职公司是完全把我当作本公司职员的,福利都几乎同等,有Staff card,上面也写了Contractor,也有Account,签CIS plan从来都没有问题。我也不认为我欺骗了电信公司,公司在处理我的Bill Claim的时候也都没有任何异议。


而且哦,我不知道有什么好冒充的。卡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而且我朋友还说签合同的时候还特地问了我是Contractor可以签吗?Starhub看了卡复印了说没有问题,就给签了。

我告诉你什么叫冒充,冒充就是在明知合同工不能签了之后,还把自己卡上的合同工字样弄掉,再去冒充正式工签,这才叫冒充和欺骗。我就不说有没有人这样做吧,大家自己意会。


现在的焦点是楼主的朋友事先是否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拿60% discount?

如果楼主的朋友事先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享受60%的折扣,不知道这个类比合不合适:
比如某人拿某大学二级学院的文凭冒充本院学历申请PR,申请的时候ICA没查出来所以给了PR。后来发现不对要求把PR收回。PR说当初你们收了也查了,没有说不合资格。。。。

如果楼主的朋友事先不知道自己和正式员工在这件事上的待遇区别,那么Star Hub的Sales和麻花银行的HR恐怕都难逃责任。但是这个责任要怎么负?比如是不是考虑可以让受影响的员工downgrade自己的plan然后补上购机差额,而之前发生的月费不再计较?


我觉得你的意见很中肯啊,我也劝了他不要把事情闹大,免得影响工作,就吃一点亏算了。

但他坚持自己的意思。也是他也根本没有冒充正式员工,只是不知情与政策的变化,而Starhub也不把好关。这不是业务上的不熟悉,因为有近30个人都遭遇同样的事情。这些业务都是在不同的门店办理的。


他事先并不知道。知道的话不会傻到去签两条线,也无法预计哪个傻子Starhub员工会Pass他的Contractor卡吧?

我再重复一遍好了,银行内所有员工都不知道这一政策的变化,有近30位合同工受到了同样的影响,也就是说有近30个人现在在处理同样的Case。


如果事情真像你说的这样,那么Star Hub本身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造成这个无效合同的是Star Hub,因为即便麻花的HR没有跟员工交代清楚,但是审批的不是麻花的HR,Star Hub审核的人是要做事的。当然我不懂法律如何规定,但个人感觉如果这个合同无效,Star Hub没有理由让顾客承担他们已有的损失(因为顾客没有隐瞒contractor的身份,是他们自己接受的),但他们有理由要求停止继续受损。

所以在我看来,给顾客一次重新选择plan享受20%折扣的机会,并补上购机差额,但是之前已经发生的额度不再追究,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法。

楼主别说闹到CASE,就算闹到法庭,结果也不见得比这个更好。

另外,这个无论闹多大,都不会影响其他人和Star Hub的生意。也不会在影响Star Hub的声誉。至少目前在我看来,这是Star Hub的员工失误,而不是Star Hub蓄意欺骗。要知道能拿到60%折扣的公司屈指可数。人家要换Star Hub也是因为其通讯服务质量。所以我也不觉得Star Hub会忌讳这件事闹大。如果真闹大,害怕的事Star Hub犯错的员工,而不是Star Hub这个公司。

普通人的 2 cents opinion,专家们莫笑话。


而就我自己本人的经验,我也当过所谓的合同工,外包工,我的任职公司是完全把我当作本公司职员的,福利都几乎同等,有Staff card,上面也写了Contractor,也有Account,签CIS plan从来都没有问题。我也不认为我欺骗了电信公司,公司在处理我的Bill Claim的时候也都没有任何异议。

我所知道的合同工, 与该公司的正式员工或永久员工, 无论是在服务期限, 还是福利待遇上, 在很多公司(可能不包括你所在的公司), 有实质上很大的不同;

至于外包工, 根本就不算是该公司的员工, 是外方派出公司( 如ADECCO或IT服务商)的员工, 福利待遇是外方派出公司( ADECCO)设定的, 与员工的实际工作的公司(即用人公司)没有联系, 所以也谈不上”几乎同等”.

至于外包工的员工卡, 那只是该用人公司为了这些人出入公司方便和鉴别身份用的, 不代表这些人就是该公司的员工. 所以这类员工卡不能被用来确认身份, 至于为何电信公司采用了, 我相信是该电信公司的漏洞.


另外如果顾客提出不再继续这个合约,那么之前的月份,就按已发生额(60%折扣的签约plan)和20%折扣最低data plan(一般就是40块左右的那个)中较低的收取(毕竟你已经使用了),Star Hub收回手机,退回顾客购机款。


我觉得漏洞和失职不是一回事
漏洞是系统因素
比如制度规程建立的时候欠考虑
失职是人为因素
是没有完全遵循以建立的规程
这个是失职,不是漏洞
在我看来,责任100%的出在Star Hub审核的员工身上。

还有,到底是合同工,还是外包工?这个两个也是差很多诶。不知道楼主说的事Contract Staff还是Vendor的常驻。。。。


我一朋友在某一大银行工作,这里我们称其“麻花银行”,具体是哪一个,请大家自行联想其标志,应该很明显了。我这朋友呢,其实是隶属于麻花银行的一个外包公司,这里我们称其“包子公司”。包子公司有一批员工在麻花银行内部干活,持有麻花银行的员工卡,员工卡上注明是Contractor,也有注明包子公司的名字。

以上为楼主原话.

其实这句持有麻花银行的员工卡不够准确. 我猜想那个卡与真正的银行员工卡有很大区别.

我认为如果那家银行如果有真的合同工(非外包工), 就应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 因为合同工的雇主还是银行, 而外包工的真正雇主是外派公司.


据我所知,三家电信公司都只有给麻花银行这一家公司60% off, 其他的公司最多都只有30%。目前M1已经在7月取消了对麻花公司的这一项优惠,也改为了30%。

按道理说,如此特别如此高的折扣额,处理起来应该更加谨慎才对。Singtel在这一方面就做到了,别的公司去签CIS,只要提供staff card, 麻花银行的员工要来签CIS, 就要填表,HR签字盖章,这样就万无一失不会出错。只有这个Starhub不知道在搞什么鬼,不检查清楚做事情又随随便便。

而且又不是一个员工做错,那么多家店里的那么多员工都同时做错?我觉得应该不是员工的责任咯,是员工们自己根本都还不知道不能给麻花银行的合同员工一样的折扣了。应该就是Starhub的内部出问题了。


也许是电信公司的所谓漏洞?

但是之前银行也承认哦,也帮助办理哦。银行自己承认他们是自己的员工哎,同意他们拿同样的offer哎,之前拿的都没有问题啊,要讲几次呢

政策变了之后,银行又不是说 我们不承认他们是我们的员工了,所以不给一样的福利, 而是说 我们因为XX原因,暂时停止给我们合同工与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所以你们以后看到Contractor的卡就不要给60% off啦!直到有进一步通知。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小道消息又来了:这次银行搞这个限制主要就是因为iphone 5, 怕正式工抢不到。等iphone 5的风头过去之后,就又会开放给合同工同样的享受60%的福利,到时候就又可以去签。怎么说?到时候又说是合同外包员工去冒充签线的咩?


我喜欢此hub, 两次签不同服务的新合约都弄错第一次的缴费额少收我几十块钱,让俺这个木钱人甚是感激阿。:lol
不过手机信号在我家那里真的差的令人发指。

对楼主的这个案子,不管是谁的错,都不可能借此过错占对方的便宜,不管合同怎么写,法律一般是按比较合理的结果作出判决的。楼主提到hub给出的第二个解决方案,顾客退回之前拿到的整套手机,Starhub退给顾客买手机的钱,然后取消掉这条电话线,终止合同,但是顾客之前几个月内所缴交的月费不予退还,应该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这算合理的终止合同的结果,当然hub可能会给些voucher之类的供这些客户补偿损失。

我实在认为,这个案子根本闹不到法庭判决那一步,在此之前调解解决几乎没任何悬念。


这个不是重点
重点是9月1日以后的新规定,这个是和麻花银行签订好了的。所以公司方面不存在欺诈。麻花的HR办事不利但还不至于要为这件事情负责。

是Star Hub的marketing没做事(没通知其他这个新规定),还是Sales没做事(比如公司出了notice但是员工没看——这种情况太多了),这个都不会改变这件事的性质——那就是Star Hub员工的沟通问题,沟通问题本身就是个失职,不管是哪个部门的。


唉,好累的。

我应该这样跟你说也许你们会明白。

不管普通意义上的Contractor和Vendor Contractor的区别是什么,麻花银行都给他们同等的福利,在9月1日之前,正式员工,自己的Contractor,和来自Vendor的Contractor,都享受同等的福利,都给60% off. 这个政策在麻花银行已经实行了N年了,麻花银行承认,HR也一直都处理相关的事务,没有出现过麻烦。

所以大家可以不要纠结这个问题了吗?不管你们客观意识上怎么理解,不管你们的公司如何,反正麻花公司就这样,怎么办呢?羡慕嫉妒恨?


隶属于麻花银行的外包公司,和外包到麻花工作的公司(比如清洁工)不是一个意思啊。
前者还是麻花的员工,后者不是。


从你提供的信息看, 我觉得这家银行很不负责任. 外派来的人, 只不过工作在银行, 怎么随便能说他们也是自己的员工? 这是很不负法律责任的. 雇主要对自己员工负法律责任, 不是随便说说的. 感觉银行和电信公司处理事情都是很随意随便的, 将来麻烦会很大.


他们从来没有提出过给Voucher之类的东西,口气都像大爷一般说:你要就割线,不要就随便你。

之前他们还说前两个月的钱必须按20%来算,才能接受割线,差价从手机款里面扣,剩下的才退还。这是抢钱吗?

其实钱没有差多少钱,割线也就差几十块可以当作打水漂,咽不下一口气,犯错还充大爷。


是啊,我也不认为银行有什么错啊,最多是银行没有下达通知给合同员工说你们不要再去签线啦,去了也签不成的。

明显是Starhub失职哦,但是他们却不认为自己有问题还是什么的,开始还说是顾客的问题。有问题也不道歉,只会叫顾客配合他们的方式解决或者是直接多交钱!


我不知道算不算,该不该算,能不能算。

我自己的公司,我也是外包员工,我现在外派的公司也把我算在自己员工的headcount里面,什么都和自己员工一样,福利也都有。

我只能说也许每个公司的运作都不一样,没啥好纠结的。

至于这样划分员工有没有法律责任,我不清楚。


根本谈不上嫉妒羡慕.

我谈到的福利待遇, 不是这种签个配套白拿个手机的小便宜.

我指的是公司提供的真正的福利待遇, 或你在找工作时非常在意的东西, 比如工资, 奖金, 带薪假期, 带薪病假, 工作时间, 各种医疗保险(有无大病保险, 家庭保险), 等等, 这才是真正的福利待遇. 哪个公司提供个手机, 不会成为吸引人的”福利待遇”.


其他的我就不谈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麻花银行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是什么,是不是和我朋友所得到的一样,所以我就没法跟你谈了,对不?

我只知道我的公司都是一样一样一样的,至少90%。

我现在想谈的福利就是这么一个小福利,拿手机,主题也就是这个。也许别的公司不给自己的vendor contractor staff同样的拿手机签线的折扣,但是麻花银行就是给。


其实这有个很好的类比
超市说金卡会员有60%的折扣,普通会员20%,结果自己失职普通会员去也给了60%,现在你要求人家退回那40%?谁肯?

我去NTUC买东西,如果标价和系统不一样,人家一样按标价的折扣给我。这才是对待失误应有的态度。把之前的月份强行升成20%折扣是没道理的。除非你的20%是基于最低plan。虽然是员工的失职,但这不代表公司就没有义务为自己员工的失职买单。


我现在想谈的福利就是这么一个小福利,拿手机,主题也就是这个。也许别的公司不给自己的vendor contractor staff同样的拿手机签线的折扣,但是麻花银行就是给。

我始终不认为这是银行给其外包员工的什么”福利”, 银行什么都没有给, 有什么”福利”可谈? 我猜, 这不是银行白纸黑字发个电邮要求或同知你朋友去签的, 而是你的朋友自己拿着”银行员工卡”自己去找电信公司去签的, 这里面有很多GRAY AREA.


这无所谓,因为麻花的HR不决定60%的eligibility,Star Hub的人才决定。麻花HR的工作最多是confirm他朋友的身份——Perm Staff, Temp Staff, Contract Staff还是Vendor。

按照两个公司的新合约,楼主的朋友是没资格拿60%的,而楼主朋友去申请的时候并没有提供假消息(楼主所述)但Star Hub还是给了,这是谁的问题?
Star Hub要求停止以这个优惠价格继续这条合约是合理的。但是对之前Star Hub的损失要求顾客承担这是不合理的。


我想这里需要厘清的是, 事情的最最开始, 楼主的朋友是如何得知这个60%折扣的消息的, 消息的来源是什么(从哪里得到的? 自己公司的老板? 银行公司的老板? 自己公司的同事? 银行的同事? 电信公司的广告?), 消息的形式是什么(口头通知? 小道消息? 有白纸黑字吗? 信箱里的电邮? 钉在通知板上的一页纸?), 消息本身是什么 ( 银行正式员工? 银行正式加银行的合同工? 还是所有有进出银行门卡的人?).

只有这些细节的东西清晰了, 才能判断是谁的责任: 谁忽悠了, 谁被忽悠了, 谁误解了, 谁被误导了, 谁没误解但还要试试去, 等等, 都各有答案了.

什么其他很多人都去办了, 不能成为当事人也去办的正当理由.  


熊猫妹妹解释得好累啊,我也看得好累,因为这后面的很多论点都不在我的想法之内,越来越复杂了,越来越纠结了,所以觉得好累。


楼主的标题很”暴力”, 一上来就”万恶”啊.

我们都知道, 在中国, “万恶”永远是指那令人民水深火热的旧中国, 旧社会, 太可怕了! 在别的地方, 我还真没遇到. 仔细看下来, 原来是手机不想还, 对方就一定是万恶的.  看来新加坡也有着万恶的东西, 太可怕啊!


我们公司的CIS就是贴在notice board上面的,HR也会发email提醒,而且三大运营商都会去摆摊一天。
只不过折扣力度小罢了。


这个所谓的福利就是银行给的一个权利咯,就是你可以名正言顺打着银行员工的名义去签,而不是某某员工自己假冒去签。

我说了Singtel签此类合同是要HR签字的,HR是会帮忙签字的。

跟员工怎么样做有毛关系么?


这个我不清楚。不过我想有几种可能,入职的时候HR告知的,入职之后同事们告知的。具体怎么说的不知道,反正意思就是以你这个身份可以去签。


我想你真的有点闲得慌,运用一点夸张修辞要被判刑吗?

你有没有说过自己饿死了,热死了,烦死了,累死了,撑死了?那你现在死了吗?


你们公司比较正规,应该要这样才好


哪有那么复杂, 不就是售卖了个错误标价的商品吗。这种事多得是,Apple,Dell,联想的网上购物都曾出错过,被人抢下定单买了便宜货,钱都划了,最后还不是店家通知一下:标价出错,定单作废,钱退回户口。连申述都没有,用户顶多在网上发发牢骚。至于精神,时间损失费之类的。。。你当然可以提,只是要打官司的话,这个恐怕从来就不会做完赔偿论据之一。

这个新的价格是合法的,正式的,在你购买之前生效的,只是出于某些原因被忽略了,银行行政部门没有及时通知到,starhub 的经手职员没有注意到。但是,这只是个疏漏,并不存在starhub欺诈你之说。如果这个规定在你购买之后才有,那才有得打官司。

至于某些人不断得质疑外包员工是不是有折扣,是不是银行老板通知的,进而探讨公司福利的定义。。。实在是不知所谓。


为什么我每次买到price bug的东西,商家都把东西寄给我了?

我们公司还经常买8块钱的电脑,一次买很多台,2毛钱的无线鼠标,也买很多个。

应该还是跟前面有人说的ATM出错的例子一样,这都看不同商家怎么处理,有些商家就是为了不激起顾客的愤怒避免纠纷就给了,顺便打好广告;有些商家就什么都不管,自己不亏钱就好。


这无所谓啊,问题是之前的已经发生的60%折扣要按20%收取,这就说不过去了啊。
你apple 也好dell 也罢,总不会要求你按非折扣价强行买下拍下的商品吧。


其实我的问题都是围绕着, 这个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 责任到底由谁来负? 电信方肯定是审批有把关不严, 指令传达不畅的责任;

楼主的意思是, 这是银行给外派人员(外包工)的”福利”, 是规定好的, 所以外派人员应该享受这样的”福利”, 外派人员没有错;

我的意思是, 银行到底有没有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 真有, 规定了, 就是银行责任; 没有, 大家都是你传我传, 谁都没有看过最原始的规定, 那是谁的责任?


starhub也没让楼主朋友强行付20%啊,不是说可以退回吗。


刚开始是有强行要求继续以20%继续合同,谈了差不多半小时才说好,前两个月已经发生的按20%扣钱,然后割线。最后谈到一小时说,之前的按60%扣钱,然后割线。最后说累了,还是不达成协议,回家了。


楼主不是说了,starhub 和银行白纸黑字,以前外包员工也可以60%,后来改为20%。你管他银行制度是不是合理,他就只是这样的制度,你奈我何?
再说你质疑这个有什么用,员工贪便宜也好,银行boss没通知到也好,最后把关的还是starhub。starhub 出了疏漏,他要纠正。就这样简单吧。其实当事人也没什么金钱损失,除了所谓的时间精力。。。


为什么规定了就是银行的责任?什么责任?

不过我不知道银行有没有明文规定这个东西,但是墨守成规承认这个东西是肯定的


其实浪费的时间精力比几十块钱差价(且先不说是损失)更值钱吧

怎么办呢?认倒霉?有没有权利可以索取什么精神损失费之类的?


“之前的按60%扣钱,然后割线”

这个不是很合理吗,除去其他因素不说。等于你花80元钱,用他的新手机用了他家的服务2个月。


这就没法定价了。譬如你买了新手机回去一看不能用,还要另找时间,花交通费去店里交涉替换。这里也有时间精力的浪费,当然没人会要求车马费误工费的。
买到货不对板的东西确实令人恼火,但也只能自认倒霉。


羡慕呀,怎样买8块钱的电脑?几毛钱的老鼠?。。。想买ing
有没有几块钱的TAG Heuer?


可我根本不想要,不想要。谁喜欢免费租手机用?现在谁想要花钱用手机服务不走签线的?


Starhub给我们的态度也就是这样:我们做错了但是我们绝对不要亏钱,你自己自认倒霉吧


就是专门在系统有bug的时候下单。我们公司老板叫我们某个同事没事就去刷买东西的那个网站,看到了bugged price就赶紧下单


如果银行的规定是, 所有持有银行门卡的人都可以享受60%的折扣, 即这是银行与电信谈妥的协议, 那就是银行要承担纠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 而你的朋友没有任何责任, 因为你的朋友有这一纸规定保护.


按60%收割线我倒觉得还挺公平的。


如果你去申请工作,人家招聘广告上说minimum 2 yr exp
结果你刚毕业也去申请了,申请书上也没乱写,人家接受了聘用了你,你有错吗?
事实上,如果你去过就业辅导,就会知道一般写1-2年experience的工作岗位应届生都可以尝试申请的。
所以,只要你没有虚报,那么就算人家写10年exp你去申请也没啥不对的
因为人家会reject你的申请。


我不清楚是不是协议了拿“门卡”的人都可以有这个折扣的享受。但是我个人认为,银行之所以愿意给vendor contractor同样的待遇,是因为vendor每天在里面做工,也掌握了不少银行里面的内部信息。所以能给的东西尽量给,把关系搞好一点。再说给这个折扣,银行又不掉肉,也没啥好不给的。

至于是不是真的银行里面的扫地的啦修灯的啦都可以给,我不清楚。我自己本身都不是麻花银行的员工。我自己的经验是,我们公司的非常基层的员工,就是那些扫地的什么的,都没有Staff card, 只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门卡,无名无照片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写Contractor, 写的是 Temp Pass.


这比喻不错。

Starhub就是你说的用人单位的HR.

现在HR过了几个月说我发现你经验没有2年,我现在要辞退你,你马上走,以前我们发给你的工资就算了,把公司的电脑还回来就是。

只是双方谁给钱谁拿钱倒反了,说起来这员工还算真的没亏因为拿钱了。但是可能几个月后就可以拿一大笔年终奖了这下全泡汤了。但是在我的例子是出钱方。

我想知道这个员工现在要怎么办?乖乖被辞退卷铺盖走人?


这么多观点。。
等着看结果。。
看看如何解决。。


还是有些不一样
比如这个时候这个应届生跟公司签订的合约上不可能注明如“鉴于此人已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特此签订本合同”,而我估计SH和麻花的合约上是会出现“本合约只适用于xxxx”的。
所以劳工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法有效的。要辞退显然这个公司要给出充足的理由—— 一般很难。

但这个合约由于Contractor的身份,本身就不该成立,所以SH有权提出终止提供特别优惠,但同时因为错不在员工身上,所以员工有权利决定要不要用一般优惠继续这个合同。

这也是为和我觉得前面两个月收60%折扣的月费是很合理的。因为这个价格是双方同意的(虽然合同可能不合法)。

而且我觉得这其中麻花HR没什么大麻烦,所以你朋友如果想闹下去不用担心在麻花的发展。虽然继续闹不见得有更好的结果。


不用继续了. 楼上的说的对.在下去也没有更好的结果了.
签错60%的STARHUB 员工也不会有什么事.法不责众.
拿了手机享受了2个月优惠的也就这样了.


公司内部网址啦!要有内部帐号才能买。

不过我买过美国联想的有bug价格的笔记本电脑,本来是只有学生可以买的打7折的价某次向大众开放了,变成了白菜价。


法律上来说是不会有什么大麻烦啦!我是觉得影响不好咯,老板都知道有个这样的事情一直在闹

话说我真想看看那个协议到底是怎么写的,具体的terms. 我叫Starhub提供,他们拿不出来。


真费劲.

前几个月已经发生了的, 就过去了. 不提了.
现在开始, 或者停止合同,退回手机; 或者按比较低的折扣率(20%)继续合同.

对双方都公平吧. 是谁不同意这样的安排?


说真的,我觉得客户投诉只要不影响P/L老板都不会太管事的。要管的东西太多了。。。。
尤其是电信行业,投诉太多了。。。。。


“9月1号后银行不再给Contractor有同等福利” – 但是似乎CONTRACTOR的员工没有被通知到,是CONTRACTOR的错还是银行的错?不管是谁的错,这个环节是有错误发生了;另外一方面,STARHUB也没做好福利改变后的传达工作,导致下面的办事人员没有及时按新政策来办事,导致了错误发生。

上面的理解对吗?

所以这个事,两边都有问题。已经过去的,既往不咎,未来的,转回新的政策执行,这个也是公平合理的。对CONTRACTOR的员工来说,他们也享受到了几个月的便宜,也没吃亏,剩余时间的便宜本来就不属于他们的。对STARHUB来说,他们几个月的少收费损失也是应该他们承担,谁让他们没及时通知下面的办事人员呢?


你的理解是对的,但是两边的错都不是顾客本身的错。

大家都说顾客占了便宜,顾客觉得自己没占便宜。顾客想占的便宜只是以低价买手机,不想用他们的服务,也根本不想用高配套低价格的服务。99块的配套,好处就是本地通话时间700分钟,流量12G, 其实根本都用不着那么多。唯一想要的好处就是本来大概500块买手机的钱只要200。现在退还手机,等于没占过这便宜。Starhub也没亏,不管赚多赚少,他们到底还是赚了2个月的钱。他们又不是卖实体产品,有实实在在的成本区别,只是发送个信号。说不定他们就是一看账单,哎,这人也没打什么电话也没用什么流量,我们就前两个月给他按60% off算也不亏,还是赚!


太长了, 没看完.

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

1. Topup300块,算用一般PLAN买手机
2. 中止目前CONTRACT, 但WAIVE PENALTY,至于割不割,转不转,随便啦.

各退一步, OK?


楼主,这事儿就算了吧,错不在你,但这点小错误也不足以投诉 starhub,买卖东西犯晕的事多得是,况且你也没损失。


不对
麻花的HR没有及时通知Contractor,不会造成这个contract的误签,这个合约是员工和Star Hub之间的,和HR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他们是不需要为此负责的。他们要负的责任,仅仅是害Contractor 们白跑一趟。我敢打赌,即便是HR通知了,一样会有contractor跑去想碰运气。

但事实上contractor们没有白跑,合同还是顺利的签下来了。这纯粹是SH的责任。


顾客肯定是没错的.

人家犯了个错, 让顾客占了一些便宜; 后来人家发现了, 想改正这个错误, 顾客不依不饶, 坚持”既然你错了,就得错完两年”,是这意思吧…..

也许法律上顾客站得住脚, 那是你不见得能获得舆论的支持.


你签什么plan对应的就是什么购机价格
他之所以卖你便宜,就是因为每月的使用高
你不用关SH什么事?

至于占便宜一说呢,有促销就买得多这是人之常情,至于你买回家是用了送人了还是扔了商家并不关心,也无权过问。这个买菜买洗衣粉还是买手机签线都是一个道理。
哪怕人家签了100条线,只要没做手脚,而Star Hub同意签,顾客又何错之有?


法律上能站住脚,没有舆论支持也不要紧啊

反正重点是能赢

而且到底是谁占谁便宜了?见仁见智


冤有头债有主。熊猫的朋友签合同的对方是Starhub,双方出了纠纷她朋友当然要找Starhub。

如果Starhub无法举证熊猫的朋友故意隐瞒有关事实或提交虚假资料,那么属于它把关不严。如果我的理解无误,新加坡合同法的有关精神,除非签字人认为合同应该如何,但实际上合同内容与其认为本质完全不同,或者签字一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否则双方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即使你连合同都没读就签了字。因粗心大意而签字者不能引用该保护性条款来认定合同无效,因此Starhub因疏忽而签的合同应该是有效地。

如果Starhub认为是麻花的过错导致了他们审批失误,Starhub应该去找麻花。


还是不一样
你说的是“不知情”,比如你签个package合同上说你每月最低开销100块,你没看,只花了70也被收了100,这个本身不存在合同有效性的问题。
而现在是,你签个工作合同,合同明文要求你最低年龄18岁,但是签合同的人没查你的年龄,把你17岁也签了,这个合同本身是不是有效呢?

所以我问,楼主朋友的合同上是否注明了该优惠仅限于麻花正式员工
再者说,麻花和SH之间的合同上是如何界定权利和义务的?


这个主意好:顾客用Apple定价减去已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月费)买下这个手机,合同中止。

顾客表面帐上赚了两个月的服务,但顾客心理实际上不亏不赚。

服务商表面帐上亏了两个月的服务,但服务商不用再处理二手iphone 5了,内部成本应该不亏。


17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


当然,如果合同上面注明必须是正式员工,鉴于正式员工和非正式员工存在根本性差别,Starhub应该有权终止合同。但是否有权追索已交月费差价我就不清楚了。


好吧,那换成要求20,但实际19呢?(不存在完全行为能力限制的问题)


个人认为,如果合同上明文规定必须20以上,那么对雇员而言,TA签字的时候就相当于做了一个声明。如果TA没到20但签了字,就相当于弄虚作假,雇主可以终止合同。不过假如雇主本应尽到应尽的责任心检查雇员的身份证件对其年龄进行核实而没有核实,那么雇主也存在一定过失,终止合同时应该对雇员酌情赔偿。
不过加入招聘公告上写了必须大于20,但实际19岁的入职者在未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下被录用了,而合同上并未写明必须20以上,那么属于雇主审核不严,合同有效。


合同上当然不会注明仅限正式员工可使用此优惠。电信合同都是通用的嘛,然后手写你是用的什么Package。至于银行和电信公司的协议里具体是什么内容不太清楚。


Starhub没亏顾客还是亏了。

他们从来没在担心处理"二手"手机,因为多的是人在等着以旧换"新"。

一张SIM卡要38块,用了两个月就要废掉,这卡也太贵了。就算抵扣在买手机里, 也是花钱买废品。


我个人觉得,如果顾客未作虚假声明而Starhub的合约上又没有写明必须签约方是麻花正式员工的话,该合同不存在重大误解,是有效地。
如果顾客较真,可以坚持继续履行合约;如果顾客大度,可以考虑Apple定价减去已支付的任何费用再打一定折扣买下这个手机,或Starhub收回手机同时提供给顾客适当补偿。
Starhub目前的解决方案是无理而不可接受的。


其实只要Starhub主动点说哎呀都是我们的错,不然赔你点Voucher什么的吧,那我们也还愿意继续在他家花钱。再退一步,哪怕他们态度很好的说我们实在不好意思当初弄错了,对不起啥的我们真没权力改,也怕丢工作Bla bla。也许也能接受。谁也不缺那点钱是不?但是就是缺口气。


熊猫妹妹, 新加坡版秋菊, 讨的就是个说法


小虾米斗大鲸鱼,支持你


背后的原因呢,MS可能很简单,就是麻花HR以前把这外包的也算STAFF,后来绿色觉得不大对劲,和麻花一合计,就取消了这待遇。

然后绿色自己来收拾首尾。麻花HR反正不会给开证明的。合约呢,肯定有条款对付这种情况。

如前所说,中止合约,但号码仍然有效,然后转台就行了,一般都有些优惠。


电信公司都很垃圾


Starhub不让号码继续有效,说割线就是完全割掉


记得前段时间有人去教育版要求获得DSA录取的中学生有合约精神,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他们又不要求SH有合约精神了。。。
SH说他们弄错了要求改合约,有人认为顾客该配合。如果我和SH签了合约后觉得签错了要取消合约不知道有没有人认为SH应该配合我的要求。。。
就仅仅拿合同说话不行么?其他的不用扯那么多吧。


我可以理解,人在处理自己的事情的时候就会多种标准,面对别人的事情就无比“客观”。

前面还有人要我不要把中国人的“顾客就是上帝”的恶习带到新加坡来用,也有人要我不要学会使用新加坡的坏习惯“用高层给下面施加压力”。

所以我既不能好好用中国人的法子,也不能入乡随俗用新加坡人的法子,不知道如何是好。

其实我想说,我就是一个中国人到了新加坡,把我学会的认为有用的都用上,不行吗?

你们都去高风亮节,我自己保持小民意识,我无所谓,我反正就是平民百姓。


我是觉得呢,这事可以不用上升到这么高,现在就是商量个合理的退出机制,双方都比较满意。

熊猫息怒哈。。:lol


我没怒啊,我把事情摆出来讨论本来就不是来找机会吵架的

摆得出来了就随便大家说,我有得反驳有得解释我就回帖,我觉得太不沾边了我就懒得回

事情反正还在按照自己的意思处理者,又不会随着谁说了什么而改变

讨论讨论也就仅限于讨论罢了


整个事情都是楼主在讲, 在说明, 在”众所周知”, 没有上合同, 没有一些细节, 更没有其他方面(如电信, 银行)的消息来源, 难免说话的人挑对自己有利的讲, 难免有偏见或主观理解, 论坛无法令三方提供证据, 建议楼主走CASE或走司法程序, 讨个权威说法吧.


这个法律上到底怎么扯我就说不清了,呵呵。难怪律师那么好赚。


我也在等着看结果。
个人意见认为还是应该依据合约办事。


我手上就只有合同咯,其他东西都没有,要电信方面提供他们也不提供。

电信签电话线的合同你没有见过咩?应该每个人都有吧!没有什么特别的啊。就是上面注明了Plan: XX bank CIS 60% off — 24 months

而且没有第三方证据我就不能上论坛来说吗?我又不是来这里要裁决的,我只是提供一个案例给大家讨论罢了。

你大可不必这么认真。


比如说, CIS DISCOUNT, 如果离职, 那么肯定不能再享受吧. 现在就是麻花说EXT以前算STAFF, 现在不算, 这好象和离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等同.

但就是有这模糊的地方,可以谈下争取权利.


麻花应该不是说谁以前算他的Staff谁现在不算,他们应该说的是我的Staff里面哪些人可以有这折扣哪些人不能有。

就像某些公司工资都照发,按照一样的标准。但是正式工有花红,合同工就只有第十三薪。

现在的意思就相当于麻花以前给合同工也有花红,现在不给了。


合同工也有内部和外包之分. 不少外包的虽然做的都是一样的事,但福利就少N多.


论坛是讨论,不是法庭,没结论,无对错(除非违反版规).
hehehe


我不知道麻花的外包工和合同工的待遇有没有差很多,我只知道我自己的公司没有差别,什么都一样,反而外包工还享受双重待遇,任职公司一份原公司一份。


樓主這位朋友真幸福 有一個熱心幫忙的朋友 讚


麻花银行 好名字!


小声问一下,这事儿现在什么结果?


小声问下,去case投诉走什么行程?哥们最近也要去投诉空调的安装公司。


已经解决完了


我们没去投诉,不过程序也就是你带齐所有的证据去case

他们会帮你写信去那个公司要求答复


还算圆满!


最终结果在几楼?想学习学习。


那我们如果牵星河,是不是有可能拿到用过的手机??


在这个地方让有的人去承认自己的过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们犯了错所做的不是百般抵赖就是死不赖帐,推卸责任的手段一流,特色之一。


退款就等久久吧,我一朋友转让手机线所退的200押金等了半年都没收到,也是说三个星期,后来找各种理由推托掉,最终以网际网络需要押金为由扣住200押金.难教狗屁starhub,     在这祝你好运,希望能顺利拿回该拿的.


用SIngtel ? 无疑是一个火坑跳进另外一个而已。。
同情你


我让他们把退款时间和入账时间写在了退手机的合同上面。

到时间收不到钱就再算账。


如果那些中国司机当初能请到熊猫MM当ADVISER今天的局面肯定就不一样了


免同情,感谢。

那不然你建议怎样?是用M1还是不要用手机?


那么大的阵仗我玩不起。。。。


m1应该好点…


哪家都差不多,每家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2011三月签surf700 plan, starH 说每年都可以免费recontract。结果2012一月说没有了,玩臭的。
被欺骗的感觉很受伤。决定换!


要向楼主学习


star hub 确实很烂,我到期了一定不用.
去年还说签90块的计划可以每年续签,免费拿手机.
今年去续签就要交300块罚款.问他们不是说好的吗?他们也说没办法.就是要罚款.
真的是无奈


Starhub 从没有用过,之前用Singtel,彻底对其服务失望。
现在用M1,也遇到些问题,但服务很好的说。。。


Singtel也好不到哪去。。。家里Mio的配套,电视那俩破盒子今年已经来修过4,5次了,网络那破盒子差不多每2星期来次大姨妈。。。。:L,现不知道签哪家好。。。。


我朋友家用Singtel,我家用Starhub,同事家用M1,都说不好。
难道就不用了吗?
比较而言,还是Starhub合算点。


我人品好,10几年 3家都用过,什么烦心的事都没有。有2次因为 GIRO 的关系,无意中 starhub 欠费 10 个月,m1 欠费 4 个月,都没被中止服务。


是呀你的人品好,你被年终表彰活动提名了呢。


starhub的真是烂的很,老是故意拖押金不给!!我的800押金都2个月了还没给我,找各种理由 大家要小心这么无耻的公司


今天刚去停了还剩11个月的maxonline宽带,实在不能忍了。
人家三番两次推荐免费的电视鸡勒盒子也还了,还的时候发现还有好几个也是还电视盒的。三个月前星河手机线到期跳槽到singtel,网速变快了,现在网络签的m1光纤,总之真爱生命远离starhub


starhub的烂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地,用了7-8年了,以后应该不会再用他们的


您好,请问你能提供一下starhub客服经理的邮箱给我吗?我们被starhub恐吓,我们提前解约按照合同要赔590元,然后我们收到账单说要赔800元,问客服为什么会和合同不一致,他说不知道,电脑上是这样的。我们按照合同将590元支付给它后,又来账单说应该按照800元支付,说我们还要交210,不交的话就起诉我们。这个简直不知道怎么办了?没有天理了。


starhub很无理, 我也被它黑过 不过我的情况钱不多 黑了我几十就交了 然后我把全家所有starhub的服务全cancle了。
你的情况钱有点多 不能妥协 保留email证据 可以问问case(Consumer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
主要是starhub已经不在乎我们这种小顾客了。


等他们起诉咯,没什么好怕的,根本就不会去起诉你


请问:本人用新电信的线。信号在住家友诺士很差,朋友找我有些都打不通,它的系统会发简迅通知说某某号码尝试找我,这种烂信号问题有没办法逼他们取消合约


我觉得三家公司都还算好的和myrepublic比的话,,本人在去年8月的电子展上签的光纤100M(59每月,比别家贵),当时签他们家是因为这家公司公司声称他们的国际网络比现有的三家公司好,因为他们不像那三家公司有
15M的限速。结果那个网速连我以前的10m都不如,还有服务相当差,发电邮没反应。打电话,每次都说查一查,查一查,但是从然没有人打回来。反正差劲之极。由于我的房客实在受不了这样的速度,2个月之前就去再签了一条星河的100m的宽带,速度快多了。更可恨的是,因为这家公司付款方式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是要求填信用卡的信息,因为他要求自动用信用卡付钱。因为他们公司把我的合同搞丢了(怀疑),因为当时签了合同迟迟不来安装,他们就说合同丢了。他们公司就不能自动从我的信用卡里扣钱。前几个月我有发电邮给他们,叫他们告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没有账单,是发电邮通知的)也是迟迟没人打电话过来。后来因为网路问题迟迟没有人来解决,我就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解决网络问题,然后我再付钱(他们也没有讲啥)。结果昨天晚上我收到一个收账公司(D &B with decide & confidence)的信,要求7天之内把24个月的钱一次性付清(现在才用了12个月),否则把我的信用放到新加坡客户信用备份网站上,声称会影响我7年的信誉。郁闷。今天问了消协和IDA都说帮不了啥忙。所以大家一定要当心,千万不要上当了


我一直在用starhub的网络,还好没碰到过太不开心的事

顺便问一下,光纤网络哪家比较好?
我通常是选最便宜的配套,因为我在家上网对网络的需求也不是很高
据说类似的配套(比如说100M光纤)新电信的比较快一点,是吗?


作为一个重仓starhub的人,看了本文表示有点忧虑。。。


用的是starhub 100 M光纤,每月40块,到现在还木有神马问题。。。


200M的STARHUB光纤,浏览很多网页的速度还不及我手机的4G。只有新加坡本地网站,Youtube, google的速度很快。多次打电话给技术支持,每次都需要等待15分钟左右。用测速软件测速显示190M,但实际速度非常慢,特别是浏览中国国内网站的时候,很慢!


用本地话费打中国那条线, 以前每个月5快,突然改成8块, 自己随便更改,混蛋!


我也被骗了,求Starhub Customer Service Department Head的email


已经早已不用,全部改用Sing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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