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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公司合同违约,怎么整?!

我的合同上写, 不论我辞职还是公司解雇我,还是项目终止,双方必须给彼此3各月的提前通知, 但是我 提前一个月被告知 我的项目终止,需要临时找工作,更惨的是 拿 EP,不是PR。 合同说: 没有提前三个月通知 就得用工资来弥补。     我现在催我们HR 的人要工资补偿,他们 都一直不回答,回避这个问题。 大家有没有类似经历,经验。 还请分享与指教! 这种情况,吃哑巴亏呢?还是 不断make noise?!!       谢谢PR和公民通常是要补三个月左右的薪水的,EP就不知道了。也希望有高手解答!:P谢谢楼上, 既然这样,总不能 歧视EP 吧, 只要是合法权益,就应该去争取!这个没事儿,让他们赔钱咯,不行就去MOM闹咯找个律师咨询下,给律师一个月工资,还赚两个月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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