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师:
本人PR刚两年,带着儿子在10月申请了SC,现在考虑公公以后想来新加坡常住,婆婆现在是五年LTVP带宝宝,公婆有一套公寓在这边,2016年建好。现在想要老公申请,我留着中国国籍,可是已经申请了,别问为什么之前没有考虑好,之前有些其他情况。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1. 继续等待,SC批准后以后我为我公公的LTVP上诉,可能拒绝或者是批准一两年,我公婆在这边有联名买公寓,这样会不会是一个加分点呢?现在LTVP太难申请了,还有我婆婆再延她的LTVP会不会下来也不知道
2. 继续等待,SC拒绝后我老公带着宝宝申请,貌似是最理想的了
3. 把我老公的申请也交上去,变成一家三口申请,批准后我放弃申请,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我之后PR延期
望大家不吝赐教
2比较靠谱
因为她公公要申请LTVP,只有她老公是sc才有用。否则她老公是PR,除非很高薪水(>7k)否则都很难。。
还没有见过SC批准后取消申请的先例. 不建议选这种激烈的做法. 因为后果无法预计.
1. 和2 都可以.
这样很冒险。。 而且论坛里好像有例子这样也不批的。。
百分百的解决办法就是lz想的她老公变成sc咯。。 sc申请自己父母LTVP,只要自己有工作,基本没有不批的。。。
是啊,之前来玩的时候申请过一次,被拒了呢,上诉了也被拒了
所以现在才想让他去申请,现在要祈祷我的公民申请被拒了,被拒以后是否就可以换我老公带宝宝申请了?
是。。
祝lz早日被拒。。。第一次说这种话。。。
没看明白,觉得很简单:不变,批准了不办手续就是了。你情我愿的,没有影响。我见过
老公可以单独申请
我见过申请成功后来没有完成手续放弃的,ica打了好几个电话,扯了将近一年,然后还是放弃了。不过后来嫁给了坡人,所以拿不拿也无所谓了。
你的方案4太有才了…我对中国国际的价值观又被颠覆了!
你都不要,加给小孩就更不重要了,呵呵
你老公要是批准了,单独申请小孩也就一个月的事儿
批准了不办手续怕移民厅有记录,以后不给我续PR,你觉得有没有这种危险性呢?
没觉得有这种可能。
理论上,你在这里,PR没有被取消的可能。续REP,只是你方便进出的一个手续,没理由这些人吃饱了难为你。
呃。。。。。。。还是谢谢你的建议
也是,到时LTVP是什么样的政策谁也说不准。听天由命吧
嗯,也是,但是就是不敢下决心去尝试。。。
是一个人单独申请公民比较快还是带孩子比较快?
那你就cancel吧
应该没区别
你可以在online withdraw
https://esc.ica.gov.sg/esc/index.do
有没有影响这种问题无法回答
应该可以。不过有时候他们会建议合在一起申请,当然,不要也是可以的。
问题不大。小孩要单独在他名下申请。不如申请的时候直接把小孩加上,你的让它飘
可是移民厅不会直接看到小孩已经在我的名下了,还会加在他的上面吗? 不加不是会快一点吗?
在你名下但没人保证会批啊。觉得不是问题
当然,可以在他批准以后再加,也是可以的
谢谢,圣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