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帮我的女友咨询一件问题。
女友PR和新加坡公民前任老公 通过律师协议离婚已分居,目前离婚手续还在办理中。
在此期间结识新的准老公。已经怀孕。
可以在新加坡生宝宝吗?
新加坡医院做体检。需要提供爸爸的名字吗?(当然,也听说过女性为结婚也是可以生宝宝的。)
如果在新加坡生完宝宝,刚好到了办理离婚手续时间。会影响宝宝的出生证明之类的手续吗?
因为如果离婚手续办理完后。想马上结婚。办理宝宝手续。
还有具体不清楚的问题。想得到专业律师的回复。
也想听听大家给我女友的本地建议。
比较着急。寻求真诚帮助。
非诚勿扰,万分感谢!
如果你是律师,请留下你的电话号码。我会打给你。
一单还一单吧,都已经成现实了,再顾忌什么也没用。。。离婚手续都已经办得差不多了,开始第二段也是正常。走到哪一步就去办哪一步,没事的。祝福!
楼主女友的事情顺利吗?
我曾经也有过这个疑问 离婚要分居三年四年~ 按道理也不可能一直单身嘛 这个年纪发展新感情太正常了
如果跟新男友怀上了 这笔账要怎么算~ 如果呈报给律师 会不会加快离婚程序 直接给最后那个离婚证书 望高人解答
我也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女人得不到老公的宠爱,老公自私自利,女人过不下去了,还要分居多久多久才能离婚,显然对女人不公平。女人有多少青春可以耗在分居的这些年份上?
这样的政策对女人真的很不公平,如果婚姻真的继续不下去了何必要这样?女人要生孩子的,拖个几年,就高龄产妇了。伤不起啊!可是政策是这样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