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去年7月份买的AIA住院险,就是那种最基本的住院保险。今年1月份我LP怀孕7周多自然流产,到KK医院做清宫手术并住院两天,住的是B+的四人间病房。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报么?经济跟我们讲不可以,特来这里问问大家。谢谢!
其实是有这保障的, 不过你LP的保单只有5个月。而这个保障生效要10个月, 而且流产的索赔条件是多于7个星期的。所以你的经纪是正确的。
好的,谢谢!
不过我的经济没有这么给我解释。他说之后怀孕24个星期以后才可以索赔,没有说和保单时间有什么关系。是不是他说得不对啊?
这里有个概念他或许没和你提到, 叫waiting period. 因为AIA住院保单里针对女性有额外的怀孕complications benefit, 但这个福利并不是立即生效的, 需要10个月缓冲, 如果诊断在10个月之内保险公司是不保的, 过了这时间只要没断保就会按照相应的条款赔付(当然您LP的情况7个星期也低于流产赔付的要求)。同样的waiting period还涉及器官移植, 比如投保人自己在2年内自愿捐献器官给第三方也是不保的, 2年过了就保。
好像女人的生育险是有 waiting period的, 有的保险公司是一年。 不知道楼主老婆有没有上班? 如果上班的话公司买的员工保险也是有覆盖生育意外保险的, 可以通过公司的保险经纪提交申请claim, 你可以去试试看
市场上销售的医疗保险都有对于怀孕与生产并发症10个月的等待期规定(从保单生效起10个月内不可以索赔此项相关的花费),但不同公司对于并发症保障的项目不一样,从最少的5项到11项不等。若您投保的只是最基本的住院险,不知是否只是CPF部分?若只是CPF部分那账单永远都不可以做到全额赔付。拿您这次的住院状况,KK 2天住院并且是B级病房,如果账单是在$3500或以下,那若是最基本的住院险(只是CPF部分),即时您的流产状况可以报但因为配套的限制也报不了。所以,若您没有附加现金部分的保费那可以考虑加上来享受更多的保障。
我们有买额外的现金,而且是最多的那一种。
那就可以,应当是私人医院的标准。若是受保障的怀孕并发症是可以全额索赔的。
对的,当时买的时候说是可以住私人医院报销。可是不知道现在为什么不让。。。。
若配套是私人医院那一定可以报销私人医院花费的。谁说不让报销呢?医院还是公司/经纪?
小五说的对,你的问题在于没过10个月的等待期,所以没的claim.
找公司的集团保险。
问题就出在这10个月的等待期。 如果过了这10个月,那赔偿是理所当然的。
我以前问过我的保险经纪,当然我没有买孕妇的保险,是普通医疗保险。 他说必须超过10周以后的流产并住院才可以保。我的经纪是大东方的,给楼主一个参考。
你的情况是在24周之前,流产要在24周之后AIA可以理赔,你的保险经纪说的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