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新公民,就要退掉中国的国籍,那么国内的房产什么的怎么处理啊?请各位大侠不吝指教!
快的做法:卖掉,优点:快,免除烦躁的手续。
慢的做法:过户给直系长辈,后继承。优点:可以再增值,但手续太多。
不是应该还可以持有吗
可以持有,但以后会出现证明持有者和新加坡护照上的名字是同一个人的麻烦。
请问 这么说 如果不改名字就没有问题了?
不改名字也有相同的麻烦,如何证明入籍前后是一个人?
1,新加坡NRIC出了新加坡就没有用了。
2,新加坡护照上是没有中文名的。
3,大使馆给的退籍证明也没有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