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宝宝PR刚刚批准,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
1 宝宝最终办完PR手续,只会拿到两张纸么(EP&REP);
2 目前宝宝在国内,批准信上写父母可以为15岁以下孩子办理Entry Permit,那么孩子的长期准证卡是否ICA同时收回还是自动作废,还是等孩子回到新加坡处理;
3 延续上面问题,孩子入境时可否继续使用长期准证卡,还是用REP和护照就可以了。
我最关心的是长期准证卡怎么处理,如果需要上交,那就需要从国内邮寄回来我才可以预约办理时间么?
请熟悉类似情况的兄弟们赐教。
1,是的
2,要收回。可以寄过来。
3,REP复印件加护照就可以了。
REP不一定拿的到。理论上可以,但上次有人没有拿到。
其他准证同时作废取消了。理论上要缴回,但你的情况可能不需要。反正也作废了。
EP有半年的有效期,小孩要凭那个入境(所以感觉REP可能不会发)
总之,我觉得EP应该会给,之后半年内要凭EP入境,完成最后手续包括REP
具体可以看签名处我以前写的
好的,多谢。
再多问一下,如果改签机票提前回来,那么在我还没有去ICA办理EP前,小孩还是可以用长期准证入境吧。
分享下,刚刚致电ICA,在没有办理Entry Permits之前长期准证是有效的。还有办理时候准证卡要收回而且需要出示护照原件。
看来改签机票提前回来比较省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