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新加坡安哥左拥右抱2个越南女招摇过市,让我想到一个以前想过的问题:新加坡男人嫖妓是合法的,那么这个男人的老婆能不能以男人嫖妓为由,提出离婚呢?感觉涉及很多道德与法律的问题,求高手解答,呼唤女汉子楼主!
当让可以。。。前提安哥是否单身。。。lz应该鼓气勇气问一下
有证据就可以
抱抱=/=嫖妓:victory:
其实两个没什么,关键是
漂亮吗?
要离婚他们会找私家侦探
这位安哥的事情只是让我联想起之前一直疑惑的问题,和安哥本身没什么关系。我的问题是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基础上,一个结婚的新加坡男人,因为嫖妓,他老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件事,可以以此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楼主未雨绸缪呀!
结正当的婚,嫖合法的妓——似乎都没违法
大哥你想多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感兴趣的就是自相矛盾的这个情况,所以好奇新加坡法律是怎样处理这个问题的。
一般, 女人请人或者自己,拍照 偷偷存证据。
离婚, 律师。 可以得到大部分。。。
是因为嫖娼合法所以新加坡的老安哥们一个个都色眯眯的么??